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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六章 禁军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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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长说的是,”徐咏之说,“徐矜知道错了,都头谅解则个吧。”



俩人说法不同,老邢说徐咏之知道怕了,是奉承都头。



徐咏之说自己知道错了,是道歉。



知道自己之前有台阶没有下,希望能平息这场事端了。



“别认错,你哪里有错,你能得很呢!”雷都头嚷道。



“既然启动了免刺的程序,来呀,打到底!”



徐咏之不愿意打,一来因为这是自己的官长,二来觉得这是赵大哥麾下的军官。



但是雷都头非要打到底,那也就不用客气了。



雷嵩的棒又来了,这次是刺、拨、劈的连招,使得真是如电一般。



虎捷步军有个地方很有意思。



最精锐的四个都,都头正好姓狄、火、风、雷。



这是本部指挥使特意弄的小心思。



四个姓,暗合着八卦中的“地火风雷”。



火都头的都,长于包围、截断敌人。



风都头的都,弩箭最厉害,横排扫去,如果风扫落叶。



狄都头的都,配盾和枪,长于防守,能应对最艰难的局面。



雷都头一直都是那个出枪最快、破阵最快的都头,他的兵也以攻击速度见长,纵队突破的时候非常厉害。



很酷,对不对。



这就是瞎胡吹。



这种故事,队伍里自己可以讲,津津乐道。



大家自己听久了,也都信以为真。



但真拿去练别的兵,就非常扯淡了。



这不就是搞形式主义吗?



速度、力量和纪律,就是每支队伍取胜的要诀。



四个都的强大,就是因为他们平时练习勤勉,战场经验丰富,能够忍耐战场上的心理压力和噪声(锣鼓、呐喊和号炮)。



火都头纵队突破也未必就不如雷都头,非要给所有人起个外号,安插一个特色,这是宣传艺术,而不是战争艺术。



比如每支军队里,都有一个“福将”,就是战绩乏善可陈,可以称之为“笨蛋”的人。



有句话叫做“一个人的名字可能取错,外号是不会取错的。”



但是外号可能会给人一些不好的心理暗示。



比如雷都头以出手如电著称,久了也就越来越追求出手如电。



徐咏之开始和雷嵩比快,知道比不过,换了双手剑法,就是要和他拼力了。



所以雷嵩再去拨挑徐咏之的时候,徐咏之就用棒去砸他的棒。



连磕几次,雷嵩的手就开始发麻。



“这小子不简单,别看瘦瘦的,有力量。”



雷嵩开始回避徐咏之的棒了。



但凡有了这种心思,那扎刺的动作质量,就会大幅度下降了。



每次刺都被瞄准了棒砸下来,雷嵩的火越来越大。



用雷霆枪法好了。



雷霆枪法,是雷嵩自己创造的一套枪,如同迅雷一般的连击。



这又是指挥使搞的形式主义,既然有了四个强都,那每个人都要有一个看家技能,没有就创造一个出来。



指挥使后来就在军鉴里写:



地盾反、火之速、狂风弩、雷霆枪,是本指挥的必杀技。



上级一看,非常新颖,觉得指挥使练兵有方。



但这四招,大家看了都说好看,但是到底有用没用,其实没有验证过。



很简单,因为战场上禁军穿重甲,用长枪,这样泼风骤雨一样的枪根本就用不出来。



雷嵩今天就决定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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