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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一刀两剑
这是……剑?”



林平之的嘴角不断抽搐着,显然难以理解李雾龙的恶趣味。



李雾龙脚下微微用力,将一段树桩踩得四分五裂,然后从中挑出两块大小相近的木块,抛给了林平之。



“将它钉上去,剑柄不就出来了吗?”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铸剑谷的铁匠们每日都能看到惊奇的一幕。



一名衣着不凡的俊俏少年,每天都站在铸剑谷中,拿着一把“剑”不断地前刺,哪怕汗流浃背,哪怕手都累得难以抬起,都没有一刻停止。



炎夏已至,衡山城外的一处树荫下,一处简陋的茶馆内,不少往来的商客都停驻在此避暑。



“没想到,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连君子剑这样的正道十大高手,居然也会剑败在一名无名之辈剑下。”



一名腰悬长剑,满头白发的老翁,一副江湖人士的打扮,一口气喝掉半碗茶水后,突然大声地感叹道。



“来,给这位大侠再来一壶碧螺春……”



白发翁的话语,显然吸引了不少人的兴趣。旁边的几名汉子立刻按照规矩,给白发翁打了一壶好茶,以便获取更多的消息。



对于江湖中的底层而言,华山派掌门,那可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居然有人能够打败这样的大人物,自然是吸引了不少人的兴趣。



“话说当日在福州城外,那可是剑气冲宵……”



半个茶馆的人都围在白发翁周围,看着对方手舞足蹈的诉说着。说到精彩之处时,发出的惊叹声吸引到更多的人围了过来。



茶馆一角,两名青年显然对此不敢兴趣,特别是其中稍微年青一点的,更是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略微年长的青年将茶水一口饮尽后,顶着烈日走出了茶馆,沿着大路一直向衡山城走去。



略微年轻一点的青年,腰间悬挂着一件被厚布紧紧裹住的长条物,正是林平之。



虽然已经不再排斥这把勉强能称为剑的武器,但是生性好面子的林平之,还是选择将它层层包裹,以免惹人耻笑。落后半步的林平之,不时带着一丝羡慕之色望向李雾龙的背影。



一把普普通通的长剑,一把带着一点弯曲的黑色长刀,还有一把最为耀目,里包皮鞘,黄金吞口,上面缀着十三颗豆大明珠的长剑。



按理说,这样一把长剑应该夺去所有的注视,偏偏一旁的一刀一剑,同样如同黑洞一般,让林平之的目光忍不住为之吸引。



第一把长剑的剑柄上,铁画银钩地刻着一个“谢”字。



漆黑的刀鞘下,刀身刻着一句优美的诗句——小楼一夜听春雨!



虽然林平之很好奇,为什么一把魔刀要刻上这样的诗句,不过,李雾龙显然没有告知的打算。



“老师的名号,不管走到哪都有人在传颂呢。”



回想起茶馆里的事情,林平之忍不住开口说道。自从李雾龙铸成一刀两剑,离开铸剑谷一路赶来衡山城时,沿途的江湖人士都将李雾龙和岳不群的斗剑挂在嘴边,显然已经轰动了整个武林。



“呵,显然有人故意将此事宣扬出来。”



李雾龙对扬名江湖没有丝毫的兴趣。毕竟,名气再大,也不能增加一点经验值。



“说来也奇怪,反倒是余沧海死在老师手里的事情,一路上都无人说起。按理来说,这件事应该不外传才对。”



已经踏入江湖的林平之,显然已经褪去最初的青涩,察觉到其中的诡异。



虽说青城派的影响力远不如华山,不过余沧海一刀被李雾龙劈成了两半,显然比认输的岳不群更容易上热搜才对。



再说,余沧海身死之时,不少青城派弟子都是一哄而散。而李雾龙和岳不群的战斗,除了华山派和林家,就再无旁人,以林平之对父母的印象,肯定不会外泄,而两个华山门下甚至是岳不群本人,恐怕也不会自曝其丑,偏偏这消息却传遍了整个江湖。



“为了争夺权力,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李雾龙摇了摇头,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熟知劳德诺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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