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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章八一五 费县之战(13)
长在军伍,家中没有顶梁柱,他打小就遭受了生活的磨砺,吃苦耐劳。



但是现在,浑身大大小小的伤口火辣辣的疼,他已是顶不住了。



王小林看得分明,钱小成的伤势不会比他轻。



但对方依然酣战不休。



“他娘的是个铁做的不成?”王小林愤愤不平地想,很想揪住钱小成的衣领破口大骂,质问对方为什么跟疯子一样。



王小林也好,王森也罢,拼命是为了活命,谁会把力气完全耗尽,给自己弄到近乎油尽灯枯,半点儿余地都没有的境地?



一旦大阵溃败,跑都没力气跑。



但看钱小成这些人,好像就没打算活着回去。



“老爹,他们,他们怎么这么能拼命......他们,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王小林扭头问喘息喘得像是在拉风箱的王森。



对方同样遍体鳞伤,有两道口子很大,却连个包扎的时间都没有。



“老,老子怎么知道?”王森又累又无奈,连说话的兴致都已失去。



在军伍沉浮多年,什么样的战士他没见过?



自己的队伍打到这份上了还在力战,战阵还没有崩溃,王森自己都觉得是个奇迹,放在任何时候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但跟反抗军一比就不能不相形见绌。



这群不要命的疯子他是真的没碰到过。



大丈夫沙场征战,最高上的追求是保家卫国,但杨延广成为吴王不久,且吴国只是王国不是帝国,天下之主依然是赵北望,晋军才是皇朝王师,要保家卫国该为朝廷效力才是。



其次无非是求个建功立业、富贵显赫、封妻荫子。但那是将校们的追求,王森、王小林这种在军中没有背景的低级军官,死上十个也不会有一个真正出人头地。



想建功立业的普通战士,都是刚进军伍的愣头青,哪个老卒会把这个当回事?太不现实了。



再次,那就是战争期间攻城掠地后,四处劫掠大发横财,给家中大捞一笔,让自己的日子过得好一些,这是最实际的。若能立下一点功劳,混个低级军官当当,让家人衣食无忧,那就算非常幸运。



最后,当兵吃粮而已。



也就是混口饭吃。



这些追求中,哪一条值得把命搭上?命都没有了,还有什么富贵、好日子可言?将士战死在沙场,那都是被逼无奈、迫不得已。



要说为了保家卫国不顾生死,还有那么点可能。



可眼下大家是在中原异地征战,身后不是家乡不是妻子,输了又如何?大伙儿面对的又不是异族胡人,那么拼命干什么?



“老爹!”王小林眼看前面的小战阵被攻破,连忙喊了王森一声,握紧长刀迎了上去。



嘭,一刀砍在王小林举起的长刀上,钱小成感觉自己手臂一痛,那不是对方的格挡多么有力,纯粹是手臂太过劳累。



面色如铁的钱小成没有任何神情变化,举起长刀立马再度斩了下去。



打到现在,钱小成意识已经累得有些模糊,战斗完全是本能,反应基本靠训练、厮杀形成的习惯。



能够坚持下来,是因为脑海中始终有一份信念。



这份信念,叫作保家卫国。



更准确地说,是保卫家园。



“狗日的吴贼,想要抢我家刚分下来的田......狗日的吴贼,想抢我家刚攒下的粮食......狗日的吴贼,想在我家乡当狗地主,想骑在我们头上......我砍死你们,砍死你们!”



双目发直的钱小成,死死盯着眼前的王小林,就像是盯着杀父仇人,纵然身体无一处不痛,每挥动一下长刀手臂都像是要被撕裂,他依然顽强地挥刀不缀。



“绝不能,让吴军得到中原,绝不能......让吴军进入河北!要维护革新战争的成果,要严防权贵阶层死灰复燃!要让好不容易能吃饱穿暖、不受欺负的爹娘,继续把好日子过下去......奋战,奋战,奋战!”



钱仲牙关紧咬,脑海里不断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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