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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五章 龟兹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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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白夫人,说起来身世也极为可怜。



他原本是龟兹国王之女,因为生得美艳,就被节度使高仙芝看上了,后来自然被他收入房中,成为他数量庞大的小妾之一。



高仙芝后来因功被封为密云郡公,封地就在密云县,于是他的一部分家眷也住在幽州,白夫人就是其中之一。



后来高仙芝带领大军与叛军对峙时,安禄山曾写信给他让其投降,高仙芝没有答应,安禄山一怒之下便将他留在幽州的家抄了,女眷全部发卖为奴,白夫人便带着她的女儿流落到夜光居。



高仙芝年轻时也是一个英俊潇洒的人物,他与白夫人的女儿自然也颇为美艳,眼下母女两人都是夜光居的招牌人物。



说来也奇怪,薛暮云便是瞧上了白夫人,而不是她的女儿,今日是白夫人三十六岁生日,他便带着礼物前来祝贺。



像白夫人这种情形在大唐比比皆是,别的不说,若不是有碎叶军的出现,前同罗部大酋、突厥汗国东部叶护阿布思妻女在安禄山的陷害下最后也只能流落风尘。



当薛暮云跨进院落时,似乎有心灵感应,一眼就看到了正在二楼楼上迎候的白夫人和她的女儿。



白夫人原名白绮罗,而她的女儿叫高怜儿,眼下在一众胡女的簇拥中正站在二楼含情脉脉看着薛暮云。



白绮罗虽然三十多岁了,不过保养的很好,加上心态很好(颇有些类似历史上的羊皇后),看起来只有二十余岁的模样,倒是她的女儿,也就是高仙芝的女儿,才十五六岁的高怜儿显得老成许多,她二人看起来就像姐妹一样。



原本胡肆的生意是要好过布市和杂市的,不过自从史思明掌权以来,极力施行亲近汉人以弱化原安禄山手下太多胡人将领的策略,连带着让马市胡肆的生意也差了许多。



但薛暮云依旧我行我素,自从第一次见到白绮罗后便喜欢上了,此后更是成了她最大的恩客。



此时,楼上的白绮罗、楼下的薛暮云四目相对、含情脉脉,在秋日阳光的照拂下更是笼罩了一层温润的色彩,种种斑斑,不可言状。



“上等锦缎十匹,上等瑟瑟石一匣,上等辽参一匣,上等貂皮十套!”



不过留下的鬼奴却有些不解风情,他拿起薛暮云带来的礼单大声唱起来。



薛暮云、白绮罗等人赶紧收回目光,彼此都是尴尬的一笑。



额头上顶着一个大包的白解忧跟着史朝清从拱辰门进入到了杂市。



既然是杂市,这里贩卖的东西大同小异,都是针头线脑、胭脂水粉等日常所用之物,这里的青楼酒肆也是最高雅的,也是寻常人最多的地方,不过当史朝清带着铁弹营进入杂市大街后,街面上立时便鸡飞狗跳起来。



看着四下慌乱避走的人群,史朝清哈哈大笑,他一边走着,一边用手中的弹弓四处击打,听到被击中之人倒地哀嚎之时,他的笑声便更加畅快了,若是恰好碰到年轻美貌的女子,自然被他的手下强掳到一边,然后塞到跟着他们的几辆大车上。



当他们走到街心时,整个杂市都知晓他来了,纷纷关门歇业,偌大的街市,原本熙熙攘攘的街面霎时便人去楼空,除了依旧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的人,便没有更多的声响了。



不过这一切都阻挡不住史朝清,就算关闭了门窗也拦不住他们,他们随机强力闯进某家院落,然后重复之前那一套,于是,宁静的街面又变得喧闹起来。



等到大车上已经塞满了女子,史朝清也是意兴阑珊,他准备回去了,他每月一次的“游戏”刚刚开了个头,对他来说,大戏还在后面。



此时,从南头飞来几骑,为首的是一个年约四十岁的中年汉子,身材健壮,玉面长须,一身白衣,胯下一匹黑马,在见到宁静的街面后竟然没有避让史朝清,而是继续朝北走。



此人叫高如震,史朝清手下战力最强、全部由汉儿组成的幽燕卫头领高鞠仁的叔父,河北高家的代表性人物,他本身也是康孝忠留守大军里的将领。



原本在康孝忠的一万留都大军里,高如震的人马也是最强悍的,当然了,像高如震这种人物,史思明是既拉又防,高如震手下原本有一千五百骑兵,却全部被史思明弄到他的三万精锐里面,眼下让他统领的却是三千步军,还是三千轻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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