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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6章 诗会
莫非这个芒克还是老乡?



看到叶雨泽疑惑的眼神,北岛解释了一下。原来芒克几个人曾经在白洋淀农村劳动过几年,而他们写诗也正是从那里开始的!



叶雨泽这才明白了这个称呼的来历。



査红英有些崇拜的补充道:“他们这群人活的非常纯粹。北岛就是个建筑工人,而芒克本来是工厂工人,为了写诗歌而辞职了。



父亲为这个事情都跟他闹翻了,把他赶出家门,所以这个家伙就靠打零工为生,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的!”



叶雨泽有些肃然起敬,戴维有些不太明白。



“叶,为啥喜欢诗歌就要被干出家门?”



这个叶雨泽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到是芒克自己说道:



“诗歌很多时候是换不来钱的,即便能换来,也维持不了生活!”



“那你为什么要辞掉工作?业余时间写诗不好吗?”



戴维的思维还是跟不上芒克的想法。



芒克被这句话问住了,想了很久才说到。



“做不喜欢做的事情会磨去我心中的激情!而诗歌是需要激情的!我不想让机器的轰鸣声碾碎我的梦!”



戴维点点头,小老外似乎被这个答案给震撼了。



都是年轻人,谁没有自己的理想?以后自己该怎么活呢?



这时候一个青年问道:“戴维,你们米国有什么诗歌吗?”



那个年代比较闭塞,对国外的东西了解的很少。只能从收音机里面能听到一些新闻。



而从尼克松访华后,中米关系一直在向前发展,不然戴维也不可能来到中国。



“米国的诗人也很多,其中比较出名的有罗伯特,勃来。我还记得他的一首诗。”



残月



月亮三周大,它的光伸到了我父亲的农场,



它暗了一半,挂在蚕食它的西天。



大地含着石块,听它们在凌晨时浅唱。



我转身入屋,看到我的影子向门闩伸手。



芒克又一次被震惊,人家这也是朦胧诗。但是这首诗确是能够被人读懂的。



而且文字里的含义很深,深得象大一个包袱压在你的肩上。



又是一阵沉默,戴维开口接着说道:



“他这首诗虽然发人深省,但是我还是喜欢另一首,一个普通女人写给丈夫的诗。虽然她丈夫永远看不到了。”



记得我那天借用你的新车,



撞凹了它,



我想你会杀了我。



但你没有!



记得那次我拖你去海滩,



而它真如你所说的下了雨。



我想你会说“我告诉过你“,



但你没有。



记得那次我同那么多家伙调情让你吃醋,



而你确实这样了。



我想你会离开,



但你没有。



记得那次我把草莓派吐得满地毯都是,



我想你一定会揍我,



但你没有!



记得那次我忘了告诉你那舞会是正式的,



你穿着牛仔裤出席。



我想你会抛弃我,



但你没有。



是啊!有那么多事你没有做。



只容忍我,钟爱我,保护我!



有那么多事情我想为你做,



等你从战场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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