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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骨傲天屠戮的我》正文 第二十二章 站在铃兰顶点的价值
菲洁尔和利涅尔远远与铃兰毒泉和深红铃兰田地中间的那个巨大“东西”谨慎举着兵器遥相对峙。



那是有一个由超巨大的铃兰花与魔兽结合体般的下半身,上半身却是类人形的怪物。



就算她们,也能看出眼前那家伙实力能匹敌整合骑士……不,两三个;要拿贾鲁德和嘉雷德那种新手骑士做对比,大概能抵十个以上。



至于她们为何还活着,不过是因为人家下半身和植物一样是固定的,只要退出攻击范围就不会被追击。但要换成一般人,发现对方的时候恐怕连逃跑的时间都没有。



“喂,你们在干吗啊,快上来啊。”已经召唤来飞龙的克劳恩皮丝远远喊道。



“但是……不能放着这家伙不管!”



“就算搬救兵,期间不知道会不会进化长出腿跑出去伤人啊!”



“你们见到不会动的大怪物就想趁机捞大功绩的想法当我看不出来啊。”克劳恩皮丝囧道。



“难道皮丝不想要功绩吗?”



“没说不想,但骑上飞龙一起从空中单方面攻击它不香吗?”



“我们这几年大部分时间都在锻炼身体和剑术,和整天都看书的皮丝不同啦!系统操作权限不够!”



“是是,那我用神器掩护你们吧,只要你们不嫌伤自尊的话。”克劳恩皮丝跳下飞龙,朝菲洁尔伸出手。



青蔷薇之剑还没拿回来。



“……嗯,我还没学过【武装完全支配术】啊。”菲洁尔看起来目光恋恋不舍地将目光在青蔷薇之剑和克劳恩皮丝的手间转来转去。



“洁尔,你要喜欢这把剑的话,让给你也可以哦,我就把这铃兰怪物的资神器资源拿下好了。洁尔也来帮我就好。”利涅尔说。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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