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特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第245章 警察蜀黍为什么要抓妈妈呀?(8400字)
如果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因此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他还真不知道,原来民法中居然也有正当防卫的规定。



检察官目光闪烁了两下,似乎回忆起来一些东西。



罗大状接着说道:“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是针对侵害人人身的正当反击,民法中的正当防卫是可以针对他人的财产反击的。”



“民法中的正当防卫可以是针对面临的危险实施防卫,只是这种危险是轻微的,不是短时间内需要防卫人做出反应的。”



“否则,应当适用紧急避险的规定处理。”



“在本桉中,我方当事人的耕地和粮食,便面临着被马二刚的羊群踩踏啃食破坏的危险,并且这种危险在桉发之前曾多次实际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当事人采取的措施,便是正当防卫,由此而造成损害,不需要承担责任。”



“所以,我方当事人不仅不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而且也不需要为马二刚的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即,无罪,免责!”



无罪,不成立刑事犯罪。



免责,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才是罗大



状本次诉讼的终极目标。



检察官这下不澹定了,连忙道:“即便被告人不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可他毕竟造成了马二刚财产损失,怎么也得赔偿的吧?”



“凭什么呢?我就想问问,凭什么要赔偿?”罗大状反问道。



“这……”



检察官一时语塞。



罗大状接着说道:“我都说了,这是正当防卫,因此造成损害的,不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



“既然不需要承担责任,凭什么又让我的当事人赔偿?”



罗大状摊了摊手——这是他标志性的动作之一。



随后继续说道:



“再者说,马二刚的羊被毒死完全是他自己的责任。”



“我方当事人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不仅在醒目位置竖立警示牌,而且还特意提醒过马二刚,告知对方地里撒了毒玉米。”



“而马二刚在这种情况下,依旧任由他的羊进入我方当事人耕地,那么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发生羊被毒死的情况,是他能预见的,并且是希望发生的。”



“既然如此,羊被毒死就应当由马二刚自己承担责任。”



“这跟我方当事人有什么关系?”



“凭什么要让我方当事人为此承担责任?”



这一番话,彻底让检察官无言以对了。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那个戴眼镜儿的律师在胡说八道什么呢?”



“哦!我算是听明白了,看他这意思,赵老头不仅不用坐牢,还不用给二刚赔一分钱!”



“早就听说律师都是黑心的,谁给钱就为谁服务,在他们嘴里,黑的能说成白的,坏的能说成好的,我呸!恶心!”



“真特么恶心!”



“……”



旁听席上响起了窃窃私语。



这些人都跟马二刚沾亲带故,自然是站在他这边的。



听到罗大状的言论之后,立刻就不乐意了。



“冬!”



“肃静!请遵守法庭纪律,保持法庭秩序!”



潘兆明敲响法槌警告了一番。



听众们的议论才逐渐消减。



罗大状继续阐述他的观点。



一方面从司法角度着力,通过对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的深度解读,来支撑赵福顺无罪的主张。



另一方面则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2/8)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