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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仔花爷钱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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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做饭去吧。」他不耐烦说。



他等着她回来做饭,就是不想让她知道自己会做饭。



要不然,小丫头知道了他会做饭,再偷起懒来,有人伺候的日子就到头了。



听到要做饭,她放下手里的东西,又跑下楼了。



过一会儿,她就提着一个大塑料袋回来了,站在门口,提着塑料袋的手向他伸了伸说:「我买了晚饭,不用做了。」



嘿,感情只要有钱,这小丫头也会偷懒。



很快,她就把餐桌摆好了,那句「开饭咯」就又响起来。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餐桌跟前。



醋熘肉片,三鲜汤,外加一碟牛肉片,两碗米饭,还挺丰盛。



「我从临水商厦后面那个小巷子里买的,那家饭馆的饭又便宜又好吃,我经常过去吃。买了我就赶紧往回跑,用了不到十分钟,饭都是热的。」



她坐在饭桌前,絮絮叨叨地跟他说着。



菜的味道不错,他吃一口就知道是哪家饭馆了。



在临水当副总的那个年代,他也经常去商厦后面那条巷子里吃饭。



饭馆面积不大,却天天高朋满座。



夏天的时候,到了晚上,店家就把小饭桌摆到巷子里来,许多人三五成群,坐在巷子里他家摆出来的小桌上,吃着他家做的菜,喝啤酒聊天,消磨晚上的时光。



认识程晓之后,他就很少去那个地方了。



想不到,小丫头买回来的菜,悠忽间勾起了他往世的记忆。



「他家的番茄炖草鱼最好吃了。」他就咕哝一句。



「你知道那家饭馆?」她吃惊地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她无法想象,这么大的老板,竟然会和她一样,也去那种地方吃饭。



「这有什么新鲜的?夏天的时候,我也经常去那里喝啤酒。」他澹澹地说。



只是,他说的事情,已经是隔世。



这种小巷子和小酒馆,最适合的,就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或者,是小夫妻,热恋中的小情侣,一起去享受那种混迹江湖的乐趣。



现在的他,已经没有普通工薪阶层的朋友。以他的身份,去那种地方,也不合适。



这一生,他唯一去了那里一次,是大冬天的,半夜里带着梦希尔去的。



也只能在大冬天的里半夜去。



要不然,金发碧眼的梦希尔,反倒会成为一道奇异风景,非让小巷子乱了套不可。



不知有多少回,周大林都曾经梦想着,可以用自行车驮着程晓,浪迹于小巷子,小酒馆,混迹于人声嘈杂。



那样的生活,对他来说,温馨又浪漫。



可是,他不能强程晓所难。.



肖邦乱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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