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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一章 我爹喜欢
澄城文祭并不在白日,而是在夜晚。夜幕才挂上丁点星光,李小婉的车驾,便已经到了客栈前。



从车上走下,李小婉还带着微微怒意。



“登徒子,你日后生意做大,肯定要和许多人打交道,你风雅一些,生意就会好做一些。”



李小婉的这句,并非是虚话。即便边关千百里烽火,但内城一带,多的是各种附庸风雅的人。



“劳你费心。”



“呸,要不是为了采薇姐以后的幸福,你以为我愿意帮你。”



徐牧努着嘴,很给面子的拱了拱手。



二辆马车,开始从客栈出发,怕文祭那边多有拥挤,周遵和另外两个青壮,索性留马在客栈,上了马车同去。



“今年文祭的彩头,是一顶鹤翎帽,据说是取了皇宫珍苑里的仙鹤翎羽,还嵌了几颗南疆进贡的明珠。”



李小婉说的认真,试图勾起徐牧的好胜心,但她很快失望了,徐牧除了挠个头,嘛表情都没有。



“喂,登徒子!你真要做一辈子小东家吗!”



“又有何不可!”徐牧白了一眼,心里也蓦的涌起好奇。一场澄城的文祭,居然有这么大的脸面,不过再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



澄城几百年来人才济济,为大纪朝堂输送了不少血液,被圣宠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离着文祭的街路,还有些远,却已经听得见,诸多书生欢呼的声音。



彩色的灯笼,从街头一直铺到街尾。夜幕的上空,一个个祈天灯越荡越高,直至化成一朵朵的璀璨。



摩肩接踵的街路上,不仅是书生,也有许多游人行走,一步三回头,生怕拉下了某个好看的闺家小姐。



小贩站在墙角大声吆喝,花娘从阁楼媚笑着丢下手绢,花魁在不远处的坊船上,卖弄起舞。



说实话,这是穿越以来,徐牧看过最热闹的景致。一度让他以为,步入了某一场盛世之中。



“东家,这好像不是一场猴戏。”周遵咽了口唾液。



在旁的司虎等人,脸色也同样微微震惊。如他们,在边关之时,哪里见过这等景象。



“什么猴戏?”李小婉凑过头,狐疑地盯着徐牧。



徐牧干笑了声,若是把澄城文祭说成猴戏,估计李小婉又要气怒了。



“登徒子,等会便是文祭的诗会,你便上去,把那顶鹤翎帽赢下来。”



“你太高看我。”徐牧有些无语。



这一轮跟着过来,无非是给李小婉面子,毕竟收粮食这个大忙,还是李小婉促成的。



入了街前,两辆马车是没可能往前了,不得已,一行人只能下了车。



几个等在街口的李家护卫,见着李小婉到来,匆匆往前靠近。却不料刚靠近,便被李小婉一顿劈头骂,骂得狗血淋头。



大概意思是,本小姐又不是傻子,不需要人来保护。



按着徐牧原来的想法,这些封建社会的官家小姐,应当是矜持且内敛的。很明显,面前的李小婉,一顿颠覆了他的想法。



“登徒子,往这边!”李小婉喘了个气,熟门熟路地带着徐牧一行人,开始往前走。



迎面走来的不少书生,有认识李小婉的,尽皆堆上媚笑,赶紧过来打招呼。



“婉婉!徐坊主!”



范谷汪云两个,跑得满头大汗,全然不顾后面几个闺家小姐的哭喊。



“她们懂甚!我等与徐坊主,是边关杀过来的情义!”



这句话,让徐牧心头微动,这二人虽然纨绔脾气大了些,但好歹懂得知恩图报。



不像尤文才那等狗货。



“婉婉,我等一起去文祭诗会。”



偌大的文祭,别看什么灯谜戏台挺多,但最有看头的,还是汇拢了无数内城才子的诗会。



当然,包括徐牧在内,这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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