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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 一自胡尘入汉关
是架在了包衣小厮的脖子上,刀刃软靠着就好像只是一场游戏。



“主子,我……我是……”



耿精忠眯着眼睛,似看非看,凝神于地上的绿石扇形笔砚。旁边被打碎瓷五彩人物瓶上的彩绘观音,也四分五裂地看着一切。



“你知道这把刀……的来历吗?”



耿精忠缓缓把刀抽走,绿玛瑙腰刀身闪烁着熠熠光辉,映照出一张鄙夷、刻薄、晦气的脸。那张脸既像他,又像别人,还像是世间一切令人讨厌的嘴脸,只消见过一次就终身难忘。



包衣小厮瑟瑟发抖,任凭耿精忠的脚踩在他头上,竭力想躺平融入地砖。



“那是顺治六年,我祖父因匿逃人,惧罪自缢于江西吉安,父王代领部众,随平南王尚可喜进征,一路攻克坚城要寨杀得人头滚滚,才换来袭爵的一丝希望。”



“而我依照惯例作为未来的世子留守京城,后被召入宫伴读,与宫中那个和我同年出生的皇帝作伴……”



说到这里,耿精忠把玩着手里的绿玛瑙腰刀,用极其怪异的语调说到,“你要知道,这可是多大的恩情福分呐!”



耿精忠不再说话,屋里的空气也随着酒气变得浑浊,包衣小厮瑟瑟发抖,呼吸甚至吹不动满地的尘土。



耿精忠眯着眼回忆着。



入宫那天,坐在皇位上的同龄孩子长着一张马脸,边上的太后拉长着脸,母子俩气氛凝重地良久不发一语,看着一个气势汹汹的戎装男子摔门而去。



顺治端详着自己半天,忽然说要自己做马骑。



打扮得体面得当的耿精忠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几名牛录章京按在了地上,他求助地看向旁边的太后,那位典型蒙古长相的女人却撇过头去,说了句该让孩子们玩去吧。



“父王既然给我‘精忠’之名,多年在外面建功立业,才有我今日的地位,这件事我从不敢忘。”



宫中伴读的那两年,耿精忠最常想过要怎么死。



吊死鬼张嘴吐舌、溺死鬼腹大如鼓、戮死鬼血流满地、摔死鬼折烂成泥,每当顺治在多尔衮处受到训斥,就会变着方法地折辱自己,逼自己当牛做马、伏低做小,乐此不疲。



耿精忠一直等到顺治八年耿继茂正式袭爵的时候,才换来了出宫归藩的资格。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能够出宫靠的不仅仅是天命,还有耿继茂在外犬马忠心地砍杀汉人。



“故而这把腰刀,乃是我离宫当日圣上所赠,殷殷勉励我精修为国,日后即便遭遇些许挫折也不足挂怀。”



马脸的顺治送他这把刀,是为了时刻警告他,当初的耿精忠没有勇气自杀,今后也只有被他杀的份,雷霆雨露皆是君恩,这份建州部落中流传的帝王心术,足以摧毁一个人的自尊,打造出一个唯有耿耿忠心的机器。



耿继茂接回长子的那一天,一句话都没说。他看着忽然沉默寡言、面色萎黄的孩子,只是招来亲兵心腹,当着耿精忠面说出“天子分身火耳”的大逆不道谶言,随后将十名亲卫赐给世子,终日护卫左右。



“今日见到了父王,他身体依旧健硕,旧疾也痊愈许多,当真令我欣慰。”



耿精忠露出了一抹笑意,反而藏住眼底的真意。



耿精忠怕死,却想不到自己的父亲,那个杀人如麻的屠夫也怕死,他如今拼命吃东西,汲取着一切对存活有用的养分,仿佛一切都只为了苟存。



三天前,耿精忠终于见到了父亲,记忆中那个兵甲随身、威武过人的猛将,那个目含冷光、不怒自威的家主,那个临危扶倾、南征北战的藩王,已经变成了一尊陷在座位上的肉球,脂肪迅速积累的结果,是连基本的面部五官都局促地乱作一团,头发玩笑般顶在上面。



“王府的象园、鹤圃相继建成,高要白石也用料充足,我能为父王分忧解难,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笑话,他有什么好抱怨的。



耿精忠冷笑着想起象园中的那头“神象”,从广州城露面起就引发了全程惊恐,以人为食的传说也从未断绝,毕竟天竺象兽常见,一只终日蠕蠕在地,獠牙肆意丛生,行走时蠖屈螭盘的“神象”,就不是常人所能接受的了。



更不要说鹤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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