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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救六国者必菲菲,蒙恬初献蒙恬笔 下
刚才大王说:‘竹下有毛’,或者称为‘毛筆’更适合!蒙恬有些推迟,毕竟筆这东西之前就有,只是自己改善了而已。



哎,‘毛筆’虽然也行,但是无法体现你蒙恬的功劳,所以还是应该称为‘蒙恬筆’。



臣不敢居功,大王还记得当初在宗圣宫?蒙恬问道。



秦王政脑子想了一下,便明白了,笑道:你就是因为那次?



是的,刻笔之利可以伤人,笔头为硬物也能夺人性命,所以,臣就想要用柔软之物替代,一直不得其法!蒙恬一直在思索。



这倒是,那你如何想到的呢?秦王政明白了,这蒙恬的想法很简单,以后就没有任何笔可以伤害自己了,因为笔头是软绵绵的。



大王那次带回来的树叶,上面有字,那是一种染料,写字的人明显是用手指所写,那么既然可以使用染料,臣回家就试着用布条等,最后才觉得用马背上的鬃毛,这个正好!



蒙恬实际上没有说清楚,他是想做出没有硬头的笔,因为不会伤人,后来有一次打猎,看到受伤的兔子尾巴拖着一条长长的血迹,当时没有想明白,后来看到那树叶上的字迹才想明白的,所以第一次选择的也是兔尾巴毛,可以用,但是不是非常好用,换了好几种,才发现马鬃比较好用,以至于蒙府许多好马,一夜之间变成了秃尾巴马。



秦王政突然想到,那片树叶,是嫣然公主递给自己的信息,上面写着常春街头,八岁菲菲八个字,自己拿回来之后放在案牍之上,没想到被蒙恬看到了,居然想到这个法子。



后来,臣去染料房找到一种适合的染料,就是这种墨,所以拿来一试,果然不错!蒙恬指了指旁边的一块黑漆漆石头。



这个好,这个需要推广,至于完善,天下普及之后,自然有人将此物完善,包括握笔姿势的完善,最重要的就是你这一步!



大王哪一天一统天下,这笔就能天下人使用!蒙恬恭维道。



嗯,承你吉言,我们要让天下人都能使用蒙恬笔!秦王政手持蒙恬笔笑着说道。



哈哈哈



哈哈哈



大正宫中传出爽朗的笑声。



大正宫,秦王政正练字,这蒙恬做的笔太有用了,可以免除自己刻字之苦。



阿政!



秦王政马上站起来,宫中这样叫自己的只有一个人。



老王祖母秦王政一拱手。



听说,你前几天行完房礼了?



嗯!秦王政一愣,虽然心里有准备,但是这问题很尴尬啊。



感觉怎么样?



啊?秦王政不敢说,毕竟老王祖母也是女的,要说感觉,这几天感觉很不舒服,就像几个嫣然的样子在自己脑子里飞来飞去,自己也很想去阿房宫找嫣然再试试巫山云雨,以至于有点魂不守舍的感觉,如果不是顾忌很多,自己早就将嫣然接入宫中了,这或许就是书中所说的思念!



小高



赵高一路小跑来到老太后面前



老太后



前两天大王行房礼,谁是司寝?



啊?赵高眼睛垂视:是太后所选的小嫣!



那小嫣呢,叫她出来,本宫要当面问问她!



送她出宫了!



谁让送她走的?华阳老太后一阵抱怨。



老王祖母,是寡人!这个秦王政早就和赵高商量好,这一块得秦王自己担着。



啊?老太后回头看向秦王政:为什么啊,她留下一个八子的位置还是有的,要是能生下娃或许有机会变成良人,甚至美人,她这样离开了,什么都没有,一个姑娘家,到时候夫家还要被嫌弃。



秦王政当然知道,但是嫣然公主进宫只是八子?别说燕王到时候不乐意,自己也不愿意,自己不会让嫣然公主吃这个亏,但是这事只能这么解决。



她本来就不愿意留在宫里,她要走,寡人也就遂了她的愿!



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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