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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20章 不老药与还童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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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这个既学法又学医的法医看来,却是一个很简单的法学问题:



“如果你杀人真是完全出于被迫,那就当然是无辜的了!”



“因为杀人者此时已经没有意志自由,完全沦为胁迫者的工具,因此可以断定其没有杀人故意,应当不负刑事责任。胁迫者才是杀人行为的实施者,属于间接正犯罪。”



“而且《刑法》第...”



林新一及时闭上了要背前世国内法条的嘴巴。



然后又在心里默默地补完了这句话:



《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贝尔摩德:“.......”



“不过...”林新一又自顾自地分析道:“理论归理论,实践归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胁从犯被判无罪的案例,几乎是不存在的。”



因为这事在法庭上很难扯得清:



你说自己杀人是被迫的,那又有谁能证明你当时是被迫的?



而且被胁迫的程度也很有区别。



像宫野夫妇那种全家人都被关在秘密实验室里,人身自由完全被犯罪组织剥夺,生命安全时时刻刻受到威胁,才能勉强算得上“完全没有意志自由”。



至于贝尔摩德这种地位较高的组织杀手...



时不时就单独出任务,旁边也没有什么“督战队”全程监视。



她还是属于有意志自由,有其他选择的。



就算放弃暗杀任务,事后肯定会被组织追杀,但那...那也不是百分之百会死嘛,不是吗?



这就跟正当防卫必须拿捏反杀时机一样,法律上“受胁迫杀人”的判定条件是非常苛刻的。



说得夸张一点,只要杀人时没人拿枪直接抵着你脑门子,那就不算“完全没有意志自由”。



照这么算,宫野夫妇,还有后来同样被迫主持过人体实验的宫野志保,都不能说完全无罪。



毕竟...严格来说,他们当时也可以选择不做实验。



反正不做实验又不会被当场枪毙。



说不定被犯罪分子关进毒气室里,还能靠着老天照顾吃药变小,从垃圾通道里逃出来嘛!



所以...



“姐,要说你完全是无辜的,那可就更勉强了。”



“你这种在法律上算是胁从犯,如果能在法庭上拿出自己被胁迫犯罪的证据,倒是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处罚。”



“但是考虑到你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就算减轻处罚了...”



林新一自顾自地分析道:



“估计也得判个无期吧?”



贝尔摩德:“.......”



她本来是想让林新一能跟自己共情的。



没想到林新一直接给她判起刑来了。



“够了!”



贝尔摩德没好气地打断了他的发言:



“我要是判无期,你至少也得判个十年。”



“....”正在今日说法的林新一瞬间蔫了。



而贝尔摩德冲他轻轻地哼了一声,倒是也没了再在他面前说宫野一家坏话的兴致。



她忿忿不平地放下了这个话题,稍稍酝酿了一会,才继续对林新一说道:



“我们还是继续说回当年的事吧——”



“当时宫野夫妇主持的药物研究,最终在我这个实验体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专为乌丸家血脉设计的不老药,初代的APTX4869诞生了。”



“乌丸莲耶在药物的作用下成功地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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