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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89章 别人的血光,詹姆斯的灾
“别说是你了,我自己都想告它。”



詹姆斯:“......”



林新一三言两语,就把愤怒发难的詹姆斯打得没了气焰。



然后他又义正严词地唱起高调:



“让您身陷险境自然是警视厅的过错。”



“但另一方面,您也的确涉嫌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杀人。”



一顶顶大帽子扣了下来。



但林新一这真不是在胡说八道。



“我只是在本着警察的原则还原真相。”



“相信我,作为法医,我不会在我的专业领域冤枉人的。”



詹姆斯的脸更黑了:



胡说八道!



你还不会冤枉人?



秀一和卡迈尔可都差点被你坑成“深海二号”了!



这混蛋可真是不要脸!



詹姆斯在心里愤怒地骂着。



可林新一真没有说假话。



他说的是“不会在自己的专业领域说胡话”——上次和赤井秀一的交手算谍战,不算刑侦,更不在他的法医专业领域之内。



在以法医身份出场的时候,他是不会用那种捏造证据的下作手段的。



而这一次,林新一也是本着依法办事的原则,在法律的框架下严谨地提出指控:



“你真的涉嫌违法了,詹姆斯先生。”



“以一己之力反杀3名持枪歹徒,这在米国当然是无可置疑的正当防卫。”



“但我大核自有国情在此!”



林新一微微一顿,才语气微妙地问道:



“詹姆斯先生,你知道曰本是怎么判定‘正当防卫’的吗?”



詹姆斯心中一沉。



他是个曰本通,当然对曰本的法律有所了解。



曰本虽然早就自称脱亚入欧,如今更是处处奉米国为师为父,但在法律上却有很大一部分与米国不同,反倒与隔壁的某亚洲大国有些相近。



比如说那糟心的未成年量刑标准。



比如说对“正当防卫”的解释判断。



类似昆山龙哥的案子,在曰本也发生过。



而曰本还有一个案例更加经典:



千叶县西船桥站,一醉酒男性在月台上搭讪一女性并试图触碰,该女性在闪躲之际,男性出于惯性跌落月台被列车撞死。



事后该女性被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辩护方以正当防卫抗辩,在当时引起一阵轩然大波。



虽然此案法院最终判了正当防卫成立,但曰本对“正当防卫”的判定之严苛、谨慎,自此事也可见一斑。



而林新一出于工作需要,业余时间也详细地向妃英理学习过曰本的法律。



说到正当防卫的话题时,妃阿姨的建议是:



能跑就跑,尽量不要抵抗。



这是来自律师的专业建议。



而当林新一提到她女儿曾经好几次“正当防卫”把人打进ICU的辉煌经历,妃律师就又义正词严地帮女儿解释了:



这当然是因为小兰有个厉害的律师老妈。



咳咳...



这当然是因为她的“正当防卫”都合理合法。



在曰本《最高裁判所刑事判例集》的多数案例中,正当防卫需遵循“条件对等原则”。



也就是人数、武器、体格等条件上的对等。



N打1,持刀砍空手,壮汉打小姑娘,那都不算条件对等,不能看作是正当防卫。



而小兰她只是一位身高168cm、体重不到100斤的,赤手空拳没有防身武器的,娇滴滴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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