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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三章 搜妖书成
你在物部天天见妖魔鬼怪,至少活着的都是人,出去了你就会发现,特么的活着的都是妖魔鬼怪,人都死光了!”



“晚辈谨记教导。”



李洵躬身施礼,让春风楼的新花魁香香姑娘,为张诚唱《大闹金銮》。



上任花魁清清姑娘已经成了昨日黄花,如今最红的是香香姑娘,非要让周易形容模样,大概就是长得差不多。



周易寻了个空隙,将一只玉牌递过去:“洵哥儿,去了燕王府想要升得快,多骂一骂自己的亲哥哥,如有危机,摔碎玉佩即可……”



“嗯?”



李洵不太明白,正要细问,发现周易已经与同僚聊香香姑娘的唱功。



“唱功勉强可以,就是嘴有些大了!”



“老李,唱功和嘴大小有什么关系?”



“唱功不就是嘴上的功夫吗?”



“……”



周易仔细打量文质彬彬的老李,叹息一声摇摇头,难怪张诚天天说世上没好人了!



一夜笙歌过后,物部少了个勉强算是朋友的同僚。



张诚平日里每每挖苦李洵,等他离开了反而经常怀念,念念叨叨的说什么痴心妄想白日做梦,又说什么人力难敌天数何必苦苦挣扎……



李洵刚刚离开几日,就有人进了物部,姓李名牧,长相平平无奇。



据说曾经在六扇门立了大功,毕生心愿是进物部养老,为此愿意排队等候,一等就是十来年。



“有意思……”



周易带着修订后六百八十九页的搜妖录,来到了状元堂。



何掌柜见到周易,笑容比之前更加绚烂。



“知墨,带周先生去雅间,我去拿从东家那顺的贡品明前龙井。”



此知墨非彼知墨,从周易第一次来至今,已经换了两任知墨。



读书人讲究红袖添香,穷困时候在状元堂蹭书看,知墨成了他们圣洁的白玫瑰。



其中有偏执或者说重情重意的书生,金榜题名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来状元堂,将“知墨”娶回家做妾。



状元堂对此乐见其成,“知墨”的真实价值并不高,只是在特定的人眼中特别重要,能用来维系关系再好不过了。



“周先生,您近来的字真是绝了,已经有大儒称赞了。”



何掌柜颠颠的泡好茶,说道:“可不是那些收钱办事的,是稷下学宫真正的大儒,那可是神仙般的人物。”



周易抿了一口贡品明前龙井,比起桃树叶差了许多。



只仙气氤氲一项,仙桃树就胜过九成九的灵茶,可惜不能天天喝,会将仙桃树薅秃了。



“怎么个称赞法?”



“大儒说,您的字,能蕴神。蕴神就是有涨精气神,怎么说呢……”



何掌柜到底只是个凡人,读书多见识广,也只限于下三品境界。



左右形容不出来,干脆用了最直接的办法。



“一册字帖,涨到了一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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