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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正文 第七百三十章 版本答案
更加安定,因为这样就能很好的避免,朝廷被商人趁火打劫,以及百姓受到商人的剥削。”



张斐问道:“可有具体案例,说明这一点。”



“有的。”



薛向点点头道:“大概在两年前,扬州发运司手中有一百万石粮食,但是当时京城所需粮食已经满足,如果根据以前的情况,这一百万石就送到京城去了,可能又得折价卖出去。但发运司是知道京城的需求,故此是将此消息上报给朝廷,但也引发一些争论,有人建议就地卖了,然后换成轻货送去京城。



这么做的确是最有益于朝廷的方案,但这必然会冲击当地的粮价,损害当地农民的利益,当时王相公是力排众议,将这一百万石粮食运送到江南西路,贩卖给一些粮食欠缺的地区,发运司在这一笔交易中,几乎无所得,但却造福于百姓。”



说着,他拿出一份证据来,“这里面有着这一笔交易的具体记录。”



立刻便有一人过来,将证据交给王巩。



这一番话,令不少官员陷入沉思之中。



这的确也是不争的事实。



如果是以前制度,就会变得非常糟糕,又会徒增消耗,以及浪费。



但韩琦、富弼都认为,这是在于人,薛向自己也说了,朝中是存在争议的,换成吕惠卿,可能就是另外一个结果。



张斐又继续问道:“薛发运使认为,发运司可否完全替代商人?”



薛向摇头道:“那当然不能,发运司主要的职权,还是供应京城。”



张斐道:“但是薛发运使也承认,均输法使得商人无利可图,同时发运司又无法取代商人,这不会引发问题吗?”



薛向道:“均输法主要是影响那些想要趁火打劫,谋取暴利的商人,而不是针对所有商人。”



张斐问道:“假设京城缺五千匹绢,而发运司立刻得出一个最佳方案,就是从扬州购买,那么商人可否与发运司竞争?亦或者,扬州的丝商,能否拒绝将绢卖给发运司?”



薛向避重就轻道:“供应京城,事关重大,不容有失。”



私下场合,他肯定会说,当然可以竞争,问题谁敢。



但这种场合,大家都看着,他可不敢这么说,万一这一群商人团结起来,到处跟发运司争抢,那就完了呀!



“也就是不能。”



“嗯。”



“丝商想要卖货给发运司,是否需要行贿?”



“不需要,这是违法的,发运司也是严令禁止。”



“是否存在这种情况?”



“也是存在的。我们发运司也处置过一批贪官污吏。”



“但仍在继续发生?”



“如果我知道的话,我一定会严惩的。”



“发运司会不会公布自己的买卖计划?”



“不会,以免有人趁机谋利。”



“方才薛发运使说,发运司将一百万石粮食卖去江南东路等粮食缺乏的地区。但是,我想请教薛发运使,如果当时发运司没有去的话,会否有商人倒卖粮食去那些地方?”



“会的。”



“如果发运司去了,还会否有商人去当地做倒卖粮食?”



“那应该不会。”



“为什么?”



“倒卖粮食赚得就是差价,既然发运司已经供应上粮食,粮价就会回落,可能将粮食运送过去,就赚不到钱。”



“我在河中府,听说过薛发运使的一些事迹,知道薛发运使非常擅于理财,为官府赚得不少钱,如果薛发运使是一个本分的商人,遇到上述的这些情况,会怎么应对?”



“.!”



薛向双臂放在桌上,十指交叉,目光呆滞。



周边也是鸦雀无声。



司马光他们也都在思考这个问题,随着提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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