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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章 李志升施政
陋习村里相对普遍,李志升先宣布乡里成立福利院,在村里招募人手照顾小孩。



等到福利院运作起来,他才宣布不准溺婴。



养不起孩子,可以把孩子交给村长,让他送到福利院,溺婴会被判处重刑。



李志升抓住几个典型,这些人被判处重刑,村里人彻底知道乡里的权威,乡村三个陋习都慢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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