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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20章 新朝制度(三)


“文化水平全国发展不均衡,这是事实。



南强北弱,东强西弱。



科举为国家选才,但也不能只选择某一地方的人才。



每年各省科举的进士人数,有名额限制。



最低为一人,最高为二十人。”



对于这个数额,文官们都有各自的意见。



苏河直接强压下去,名额之争涉及的利益太大,讨论数天都讨论不完。



具体的效果,根据科举士子们的反映,今后再做调整。



礼部主要负责科举,苏河已经安排完。



苏河用目光扫过吏部尚书田文恒、工部尚书张德志、户部尚书钱富文、医部尚书孔仁心。



六部这几个部门,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不需要在这个场合讨论。



苏河最终把目光,看向都察院左都御史李元正、大理寺卿吴栋林、刑部尚书苏燕的身上。



他缓缓说道:“立法机构,已经变成议会。



执法机构的三法司,权力还要加强。



三法司,特别是地位最重要的都察院。



只要案件立案,就必须调查到底。



哪怕是首相和左都御史,都没有权利终止案件的调查。



三法司作为负责刑律的衙门,不要再用儒家思想查案审案,要用法家思想。



法家的思想,一直都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都察院除了皇帝之外,可以调查任何人。



包括皇太子、首相、各级官员、议会议员。



宋明两朝以孝治国,不重视法律,宣称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刑不上士大夫。



一些犯下重罪的士大夫,只要辞官,就会被轻轻放过。



新朝的制度完全不一样,前朝以孝治国弄得一团糟。



只靠以孝治国,国家不会太稳定。



新朝除了以孝治国外,还要以法治国。



除了皇帝,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



我们新朝要有新气象,坚决打破这种陋习。



哪怕是皇子、贵族和当朝一品大员犯法,也必须受到法律的审判。



官员犯法,必须得到惩处。



官员也容易官官相护,相互遮掩各自的罪行,帮助其掩护罪行者同罪。



这些人最擅长的行为就是欺下瞒上。



百姓之中,想要民告官,现在的程序非常困难。



都察院和大理寺,要简化流程,完善民告官的程序。



官员只有接受民间的监督,才能让贪官污吏无所遁形。



任何衙门,都要依法办事,必须有明确的办事章程。



玄武卫等衙门特殊,它也会依据相应律法,由皇帝授权。



有权力逮捕颠覆朝廷、结党营私、意图谋反的官员。



但它们没有权力,私自进行审判。



这种特殊的衙门,也必须固定证据,交由三法司审判。



皇帝掌握特赦的权利,对一些法理难容,但情理可容的犯人,或是于国有功的犯人特赦。



特赦的案件,必须公开所有案情,接受民间的监督。”



吏部尚书田文恒听完之后,他立刻站起身,语气柔和的反对道:“王上,至汉以来,各个王朝都以忠孝治国。



王上却学习暴秦,以法家治国。



这是在开历史的倒车,不符合现在的主流观点,必定会被士林反对。



暴秦二世而亡,就是严刑峻法太过酷烈。



我们新朝刚定鼎,时局还不稳,请王上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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