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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八章:【与狗夺食】

竟跑上天剑宗前来问罪。



忽然,她好似明白了什么,脸色顿时黑了下来。



“我知道了,这就过去,你先退下吧。”



“是!”



丫鬟不敢再做停留,恭恭敬敬退下。



走远后,伸手摸了一把后背,满是汗水。



手心之中,细密汗珠,已连接成片。



整理好情绪,慕容明月来到大厅。



大厅之中,一个黝黑汉子,五大三粗,大马金刀坐在椅子上。



见自己宝贝女儿到来,当即怒目而瞪道:



“听说,你去李家退婚,李家不同意,你便定下个三年之期,三十招之约?”



慕容明月哑然,果真与自己所猜想的一模一样。



父亲是为此事而来。



“李家小子当年一人一剑守城,毁了丹田,即便丹田恢复,三年之后,又如何是你的对手。



三十招?



若你全力出手,只怕他接不住十招。



当年,若不是李剑义父救我一命,又哪还有你!



这桩婚约,不可退!



若你执意如此,从今往后,我再没有你这个女儿!”



她还一句话没说,便要被逐出家门。



当真冤枉。



但转念一想,这倒是可以利用一下。



于是,当即将事实真相,一一说与父亲听。



轰!



元婴九层的高手气势,尽数爆发。



至刚至阳的霸道武功,一掌之下,桌面顿时四分五裂。



“好小子,竟敢休我慕容金刚的女儿,看老夫如何收拾他!”



当下,怒气冲冲离去。



率领五万大军,直接往天元城而去。



看着离开的父亲,慕容明月微微一笑。



三年之期,即便自己输了,这婚,也必须成。



洞房,必须入!



李剑,你等着看!



月光之下,篝火燃得正旺,偶尔炸裂些许火星。



远处,黑暗之中,几双悠悠眼光,一直围绕在周围,始终不愿离去。



篝火旁,李剑烤着红薯,吃着红薯。



还有蜂蜜。



靠着树干,手中木棍,偶尔轻轻敲动两下火堆。



离开天元城,已有十日。



一人出门在外,倒没显得孤独。



重活三世,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过。



不过,却第一次见这么惨的乞丐。



篝火旁,一个小乞丐正呼呼大睡。



在其手中,始终紧紧握着半截红薯。



一个红薯,吃一半,留一半。



这是他半路救下的乞丐。



路过一破败村落,方圆百里,荒无人烟。



好似被瘟疫席卷,无一活口。



李剑正准备离去,却见一人在村口处,与狗夺食。



半个馒头,乞丐与野狗,两相争夺。



野狗咬在乞丐腿上,鲜血淋漓,不愿松口。



远远注视着这一切,李剑正要出手,却见那乞丐,不知从何处突然冒出一股狠劲儿,狠狠咬在野狗脖子上。



彼此一嘴毛。



本以为,乞丐只是情急之下作出反击,不曾想,咬住野狗脖子后,死死不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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