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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七章 做红薯粉条
,被人指指点点。



但她有个前提条件是,她的婚姻必须由她来做主。



苏氏深深叹了口气,摸着女儿的脑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几百年来都是如此,怎能由你一个姑娘家说了算。”



“你看我跟你爹也是由媒人介绍才认识的,现在不也过得挺好吗?”



她试图掰正女儿的想法。



望着一脸愁苦的苏氏,细纹逐渐爬上她的眼尾,连鬓角都生了几根白发。她今年不过三十有五,可看起来就像四十多岁的一样,生活的重担逐渐压垮她。



“可是,娘,你真的觉得幸福吗?你爱爹吗?”



提到这,苏氏的心猛的一跳,眼眶逐渐湿润,立马背过身去用袖子擦掉眼泪,等整理好心情后,她回过头来勉强笑了笑,“说什么爱不爱的,日子还不是得照样过,只要你爹对我好就行。”



可是怎么说着说着鼻子越来越酸呢,苏氏眼眶的泪水不停的落下,怎么擦也擦不干。



“对不起女儿,娘忘了还有事儿,就先不聊了。”说着她立马起身离开。



沈梨看着苏氏离开的背影,心里略有些自责,刚才她的话是不是戳到娘的痛点了?



夜间,苏氏躺在床上,耳边传来沈大海均匀的鼾声,她一直在回想着白天女儿说的话。



每个少女都有怀春的时候,她也不例外。她娘家在青州府的郊外,不到二刻钟就能到达州府,因为距离近,时常看见不少书生从村里经过。



在十三岁那年,她跟着爹爹去山上打猎,碰巧遇见了一个受伤的书生,他容貌俊美,头上有斑驳的血迹,应该是被人袭击才会如此。



后来她把书生救回家,等醒来后才得知他名叫周肃,是准备进京赶考的。可是在途中遇到歹人抢夺钱财,才把他给打晕。



没了钱财,身体又虚弱,周肃只能暂时在苏家安顿下来,他为人风趣幽默加上长相俊美,村里不少姑娘都对他芳心暗许。



苏氏就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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