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言之所以熟悉这本书,还是因为赫尔墨斯曾经说过的最终章:怪物——只眼的黑龍。
而且故事的终末并非是俗套的英雄获胜,而是黑龍所带来的大灭绝,悲剧的终末。
这本书开始流传的时间,在距今的十几年之前。
“嗯!”少女青色的瞳仁微微放光,显得有些兴奋。
“虽然《迷宫神圣谭》也不错,但小女最喜欢的还是虽然势单力薄,但仍为遭到鬼袭击的姑娘挺身而出的武士的故事。”
那是非常简单俗套的,英雄救美的传说。
但春姬却像是对待无可替代的宝物般,洋溢着甜美微笑最后,阖上了眼皮。
“小女也想像书的世界那样,被英雄大人拉着手、带往憧憬的世界小女也曾这么幻想。”
就像是憧憬着不可能的童话一样,低吟着。
“不过,小女也知道,这只是荒诞无稽的梦话罢了。小女既非惹人怜爱的王女,也非被捧为怪物生祭的可悲圣女。只是一介卑微、不洁、破灭的娼妇而已。无论是怎样的英雄,都不会拯救向娼妇伸以援手的。”
“确实。”夏言深感赞同的点了点头,嘴角浮现出一丝耐人寻味的笑意。
“春姬,你身上有钱么?”
“钱?”
“没错,只要一枚瓦利斯就足够了。”
“哦。”虽然有些疑惑,但狐族少女还是听从了命令,拿出了一枚瓦利斯,递给了夏言。
然后,就看着他将这枚瓦利斯收了下去。
春姬好奇道:“您这是?”
“这是你——与恶魔交易的定金。”
夏言淡淡地笑道。
“恶恶魔?”
少女显然没弄明白现在的状况,一脸恍惚。
“没错,就在刚刚达成了交易我,会让你摆脱娼妇的身份。而你,将为我付出接下来的一生。”
他完全以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
“顺便,我可不是英雄,所以不会征求你的意见。就和当初想要占有你的小人族一样。”
“誒?”春姬当场愣住了。
一枚瓦利斯的定金就算违反了交易,似乎也无所谓吧?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个行为所代表的意义。
将娼妇收为己用的行为,只能称之为‘赎身’。
在欢乐街里,一般来说,选择成为娼妇的人有两种。
一种是像阿伊莎那样,顺从本身的欲念,自愿沉浸在欢乐当中,走上娼妇之路的女人。
一种是像春姬这样,欠下了债务,亦或者是签订了卖身契,将自身卖给娼馆的馆方,身不由己的女人。
而所谓的赎身,就是通过支付那人欠下的债款或者是本身的赎金,出钱将中意的娼妇买走的一条规则。
对于身不由己的后者来说,所谓的‘赎身’就是救赎,就像是遇上了自己人生的王子一样。
几乎每一个身不由己的娼妇都曾渴望过有朝一日,强大的冒险者就突然相中了自己,替自己赎身,还与自己共度下半生,并结婚生子的美梦。
春姬也不例外。
不如说,少女的梦反而更加强烈。
“明白了么?”
听着回响在耳边的话,感受着揽住自己的男人身上,那令人不自觉信服的安全感,少女话到嘴边的‘拒绝’被吞了下去。
尽管,她知道伊丝塔对自己的看重,和对自己妖术的重视,一般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
可是,却也忍不住产生了一丝希冀。
“您、您若是为小女赎身了。”春姬平淡地,却又带着期待,露出了微笑。
“小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