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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三十四章 礼物
安排张春桃住下,赵嫂子就去忙活做饭去了。



难得儿子和干闺女都在家,自然要做些好吃的才行。



正是三月天的时候,这边山里,这个时候各种野菜正是繁茂的时候,有的野菜老了,有的却正是时候。



还有一种蘑菇,这个时候,一场春雨过后,就呼啦啦的冒出来了。



小小的,采摘回来后,炒来吃或者做汤,都格外的鲜美。



就是不下雨的时候,在早晨露水还没消的时候,进入山里,也能寻到一些来。



不过因为这个东西不好保存,也不好送到镇上去卖,一般都是当地人去采摘回来自家吃。



偶尔有那镇上的富户,会找熟悉的山民采摘了送去,当天吃不完的,就用油炸了来保存,做成菌油,以后用来下面条,或者做菜放一点,格外的鲜美。



这几日赵嫂子念叨了几次,说想吃这个,只不过不得空去山里。



杨大春看着人高马大面相凶,其实是个疼媳妇的,听赵嫂子念叨了几次,也就记在了心里。



一大早就起来进山,趁着露水未干,倒是捡了小半筐子回来。



赵嫂子正说留着中午炒肉来吃呢,没想到杨宗保和张春桃今天回来了,倒是碰了巧。



一个腊肉炒这种小蘑菇,再配上一个蘑菇汤,然后去买了豆腐回来,还宰了一只鸡,配上两样新鲜脆嫩的野菜,一大桌子菜就齐活了,比起其他家过年过节都不差什么了。



隔壁家的闻着这香味,馋得不行。



有那羡慕的,忍不住嘀咕两句,不过是个干闺女回娘家,用得着这么铺张?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亲闺女回来了呢!



赵嫂子自然不会理会外头别人说啥,高高兴兴地将饭菜端了出来,喊人吃饭。



张春桃一出来,闻着那香味,忍不住就口水泛滥了。



一家子坐下,赵嫂子将那两只鸡腿,就给张春桃和杨宗保一人夹了一只,又让张春桃尝尝那小蘑菇,恨不得将菜都给张春桃夹到碗里去。



张春桃心里暖洋洋的,不说别的,不管前世在现代社会,还是穿越过来,也只有在赵嫂子身上,才感受到了所谓的母爱。



忍不住眼圈就有点泛红,眨巴一下眼睛,将那点水气给眨了回去,咬了一口鸡腿,真香!



一家子其乐融融的吃了午饭,张春桃帮着赵嫂子将碗筷收拾好了。



回到屋里,将给杨大春和赵嫂子的礼物给找了出来。



杨大春的是一坛在镇上酒楼打的酒,最贵的那一种,比起乡下的那种黄汤可强多了。



还有一双鞋子,虽然不是张春桃自己做的,可是她掏钱买的,挑得也是最好的最舒服最耐穿的那种。



杨大春一手抱着酒坛子,一手拿着鞋子,真是笑开了花。



杨宗保还给杨大春买了烟叶子,这个东西也不便宜。本地汉子抽烟都是自家寻一小块地,自家种上一点烟叶,自己烤干后卷烟来抽,那味道自然不如这种买来的醇厚。



赵嫂子的则是一件衣裳,是在镇上成衣铺子买的,据说是从县城那边进的料子,颜色是一种灰色偏着紫色,正合适赵嫂子这个年纪穿,寻常也真没见过这种颜色。



赵嫂子一看到这新衣裳,眼睛都挪不开了,主要是这个颜色没见过。



镇上的铺子,一般就卖些灰褐色的料子,要么就是年轻小姑娘穿的花红柳绿的颜色,她这把年纪了,再穿那鲜亮颜色也不合适不是?



所以看到这个颜色,是真心喜欢。



她也是个爽快的,知道这是干闺女的一片心意,大大方方的也就收了,不过还是叮嘱了张春桃两句,这一次也就收了,下次就不许破费了。



庄户人家,穿啥不是穿?一件衣裳就够穿好几年了,不用再抛费了。



那边杨宗保也就跟着将自己给赵嫂子买的银簪子给拿出来,还有几分不好意思:“娘,如今我只能给你买银簪子,等我以后有钱了,给你买金镯子金簪子戴。”



赵嫂子眼泪都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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