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锦煌下班,几个月不见,李彩玲真长高一点,小姑娘性格还是那么腼腆,本身对肖凡充满感激,可是打声招呼还十分胆怯,不仔细听,还不知道她说的什么。
一群人吃宵夜,肖凡<span>想</span><span>请</span><span>大</span><span>家</span><span>去</span><span>皇</span><span>朝</span><span>餐</span>厅,阿雪却说,吃宵夜去那么高档的餐厅,缺少宵夜的氛围,一群人来到工业区夜市上的一个烧烤档。
一个炒米粉就能哄到女朋友开<span>心</span>的年代,夜市摊的商品、餐<span>食</span>都比较便宜,肖凡<span>让</span>大家随便选,他又当起大爷,坐着等吃。
闲暇之余,肖凡注意到,珊美夜市不但是打工人的天堂,人群中还掺杂着不少混混,虽然其<span>他</span><span>村</span><span>的</span><span>夜</span><span>市</span><span>也</span><span>是</span><span>这</span>样的情况,但是珊美的混混更多一些。
珊美的排挡夜市,不是村里统一规划出的,而是一块闲置空地,商贩们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就在这里摆上摊位,自然形成了一个商贩市场,每个摊位都没有灯光,全靠路灯的光亮支撑着夜市的繁荣。
肖凡他们所在的烧烤摊是夜市<span>的</span><span>一</span><span>角</span>,<span>其</span><span>他</span><span>人</span><span>都</span>争先恐后跑去选自己喜欢吃的食物,李彩玲坐在肖凡身边没有去,肖凡温和的问道:“在厂里上班还习惯吗?”
李彩玲低头玩着自己工装的衣角,轻声回道:“还习惯,只是我手脚慢,挣的还不够熟手的一半,许多时候<span>主</span>管看我<span>工</span>作太慢,<span>还</span>喜欢骂我!”
工厂伙食虽然不算好,但是比李彩玲家乡的生活好许多,进厂几个月,她的脸上多了一些红润,由于年龄太<span>小</span>,<span>说</span><span>话</span><sp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