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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616 移风易俗重订法典 朝会集议全面增兵
到了第二天,朱祁钰还是耐着性子召见了朝中重臣,这次依旧带上了朱文芳。



对小朝会的参加资格,朱祁钰做了些小改动:尚书、左、右侍郎都可以参加,不再局限于阁臣。添设的侍郎若无提前奏请,不用参加小朝会。



这样一改,那些资历较浅、非大学士的侍郎也就可以参与朝会了。



刑部右侍郎周瑄第一次参加小朝会,就给皇帝提了一个十分尖锐的司法问题:“圣上,山东鳌山卫经历司知事刘凯奏曰:



本卫副千户宋成娶千户戴茂长女为妻,已蒙给诰封戴氏为宜人,未几,成卒。



戴氏改适莱州卫指挥佥事姚雄。



此上负封赠之恩,下失夫妇之道,乞赦山东按察使司执问追夺改正。



并移文各处,晓谕命妇不得再醮。”



朱祁钰点点头:“就是命妇能不能改嫁的问题呗。”



周瑄回道:“确是如此,臣以为朝廷当制定成例,有一个统一而确定的处置方案。”



朱祁钰转向何宜:“这件事出自鳌山卫,我记得之前还有一个山什么卫来着,也是涉及到了改嫁官司?”



何宜回道:“是大前年,靖国公上奏,说有些人在订亲之后,男方或执役他乡,或调官他所,便弃前所聘者,别娶成家。



之前所聘女子的父兄不得已,只得将其改嫁他人。



结果那毁约的男子,反而兴词告争。



所司止据常例,断付前夫,或被嫁卖,或抑为妾。



原其所由,皆因男家无义,实非女家背盟。



如已故都督吕毅之子吕瑛,先定指挥使葛覃之妹为妻。



后吕瑛袭调山海卫,别娶千户俞胜之女为妻,又娶陈氏为妾,已生男女。



葛覃母子因女年长三十,便上嫁与南京千户刘昱为妻,已生男女三人。今被吕瑛具奏争娶,两家兴词连年不绝。



司法依律断令离昱归瑛,葛覃之妹又被迫去给吕瑛为妾。”



朱祁钰诧异地望了何宜一眼,这家伙竟然连这么多人名都能记住。



周瑄也附和道:“确是如此,大明的律例,在改嫁问题上,确实有很多不到之处。”



朱祁钰好奇地问道:“这个问题应该很常见吧,之前就一直没人管吗?仁庙和宣庙是怎么说的?正统朝又是如何处置这些事情的?”



周瑄苦笑道:“之前就是男女一旦定立婚约,按成例,男子可以另娶,但男子毁约之后,女子却依然不能另嫁。



只要告官,最终都是判男方胜诉。



还有有诰命在身的女子改嫁,以前都不会追夺诰命。”



“那我大明的律法岂不是有很多漏洞?”



周瑄很肯定地点点头:“上面提到的,还是官家男女。若是平头百姓,那就更加没有保障了。”



朱祁钰点点头:“以前我还真的忽略这些事情了,要不我制定一部《民法典》,把这样事情都规定清楚吧?”



朱祁钰只是随口一提,还想等着大臣们站出来反对呢,不料话音刚落,周瑄就伏地而拜、高声赞颂:“圣上心系万民,有汉文遗风,真贤明仁爱之君也,万岁,万岁,万岁。”



朱祁钰差点被周瑄的举动当场逗乐了,不愧是能因为暑疫就把狱中轻犯全放回家,发明了‘召汝则至’的搞笑大臣。



被周瑄硬架到了有汉文遗风的明君圣主位置上,朱祁钰只得回道:“那就由周爱卿负责主持制定《民法典》吧。



至于刚才提到的两个案例,我给定个成例:第一,有诰命在身的女子可以改嫁,朝廷不做禁止。



只是一旦改嫁,便视为自动放弃诰命。



第二,如果男子毁弃婚约,另娶成家。原来的婚约自动作废,与其订婚的女子可以自由改嫁,官府不得干涉,男子更不得告官争讼。



移文各处,以后都照此执行。”



众人皆道天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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