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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三
中指想笑,想大笑。



他觉得面前的三人和拇指一样,都是白痴!



杀人最多的不是食指,而是中指!剑法最强的不是拇指,也是中指!



只有他才配得上杀人,只有他才配得上用剑。



他们不配,就连大红袍都不配。



他自傲,他张狂。



他有这个资格,也有这个能力。



为一个死人而争执?中指不屑,中指想笑。



可是,自己为什么笑不出声音?



为什么?



等到中指明白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倒下了。



他的太阳穴上有一个细小的红点,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的红点。



没人看清楚食指是什么时候出手,是怎么出手的。



但是,食指出手,中指死了。



“为什么要杀他?”



提问的不是心智不全的小指,而是如流云顺水般宁静的无名指。



“因为他不配!”



“不配什么?”



“不配用剑,不配杀人,不配正面看大红袍的脸。”



食指看着躺在地上,两眼死鱼一样外凸,满脸不可思议的中指,生硬的说道:“大红袍讨厌别人看他的脸,而他却违反了大红袍的游戏规则。”



无名指沉默。



小指沉默。



小指突然有一个很奇怪的想法。



他很敏感,他怀疑食指杀人的动机。



食指他到底是谁?



可是这却又很好笑,杀人也有动机?



杀人也有理由?



杀人也有借口?



圆月就如同被天狗咬了一口,非常难看的划出一道月弯,使得原本润滑如丝的明月,缺少了圆润的美感。



丑陋的月牙,丑陋的监察院。



除了喜欢听曲之外,陈萍萍还喜欢鲜花。



他住的地方就是一片花海,一座花城。



在不同的时节中,这里总是有不同的鲜花盛开。



他总是住在花开得最盛的地方。



四季如春!



这就是陈园,京外最美丽的地方。



京外有潭绿水湖,湖水绿如蓝。



只可惜现在还未入春,湖畔还没有垂柳,湖中却有一条小船。



夜已深。



船上有酒有菜,还有一张琴,一枰棋,一卷书,一个舞伶。



陈萍萍喜欢绿水湖,小范大人也喜欢绿水湖。



湖的四周看不到什么巡哨的园丁,安静得令人觉得这个地方毫无戒备。



范闲当然不会有这种错觉,他懂得“汤包的汤,永远裹在皮子里”这个道理。



如此诗情画意的小湖旁,若是三步一兵,五步一卒,他反而会看轻监察院。



像陈萍萍这种人,绝不会将自己的实力轻易的流露出来。



“你最好能令敌人低估你的力量,否则你就最好不要有敌人。”



陈萍萍有手指沾了沾绿水湖的湖水,望着一片墨蓝,叹了口气,继续说道:“身有残疾的人就是这样,虽然脚踩不到,就总希望自己的手能够摸到一些。”



说完,食指和中指之间的白棋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牢牢地钉在了棋盘之上。



与他推枰的是范闲,脸上挂满了微笑,却静的像绿水湖一样的范闲。



“我半夜来找你,不是想和你看看湖水,发发牢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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