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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一九章 梅殷:老朱这柄刀还是不够利,待我让他变得更锋锐!
弥漫。



刚一进门,就闻到肉香,还有与之相伴的麻辣味。



这是梅殷一大早,就卤上的羊头羊蹄儿。



早已经卤熟,又在汤汁里面浸泡了这么久。



味早就吃进去了,味道简直别提有多绝。



“哈哈哈,这味儿好!又有口福了!”



朱标哈哈笑着说道。



心情别提有多好。



不等梅殷动手,他就自己把锅盖给拿开了。



亲自用勾铁等卤好的羊头,羊蹄等东西,往盆子里面去放,丝毫都不见生疏。



一看之前就没少在梅殷这边吃。



这一大盆的东西弄出来之后,朱标也没什么太子的架子。



迫不及待的弄了一个羊头,放到了碗里面,用手撕着吃。



羊头热气腾腾的,还有点烫。



朱标一边忍着烫,一边飞快的把羊脸上的肉给撕了下来。



这羊头炖的软烂脱骨,只是这么撕,直接将之给揭了下来。



朱标也不理会它烫了,拿起来,就迫不及待的送入到口中。



又麻,又辣,又香,又糯。



这感觉简直是别提了!



让人享受到了灵魂深处!



这一口下去,别提有多满足!



朱标非常喜欢来梅殷这里,不仅仅是因为自己二妹夫做饭非常好吃,又非常有才。



还有一个更为重的原因,是因为在自己家二妹夫这里,他可以得到一个特别好的放松。



在这里,他不是那个大明的太子,不需要有太多太多的讲究。



在这里,他只是一个,来自己家妹夫家做客的普通舅哥。



不必时时刻刻注意,可以过回平常人的生活。



这里要对他而言,简直别提有多好。



梅殷以及闻着味就过来的李景隆,还有宁国公主他们,对于朱标在这边的行径,早就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已经习惯了。



新过门的刘秋烟,整个人都被震动的不行。



一边吃,一边不时会朝着朱标这边悄悄的看上两眼。



心里一片都是震动。



话说,朱标这个当朝的太子,来到这边之后的表现。



和她在此之前,所知道的太子,那是完全不同。



可以说是完全颠覆了她的认知。



谁能够想到,在以往的传言之中,温瑞如玉,做事非常的稳当,非常收礼,可以说,整一个就是特别完美的继承人的太子朱标,居然还有这样的一面!



梅殷也弄了一个羊头,在这里大快朵颐。



吃羊头,一般会吃的都是先吃羊脸。



把羊脸上的肉撕下来,配上一些韭花酱,那吃起来味道简直别提了有多绝!



吃过了这些后,再吃羊耳朵,麻辣鲜香,味道简直别提了!



而且,那小脆骨咬着嘎吱嘎吱的,越吃越让人觉得美味。



吃过这些再把羊舌头给弄出来,配上韭菜花酱,那这种感觉别提有多美!



可以说算是羊头上面,最为好吃的地方了。



肉吃完后,再拿刀子把羊骨头给撬开。



露出里面的脑子。



吃起来滋味同样特别的绝。



刘秋烟这个,以往从来没有吃过羊头,并觉得羊头不会好吃的人。



这个时候,居然是默不作声的,干掉了一个足足五斤大的羊头!



辣的嘴唇都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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