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刀直接上去砍人的。
但末尾,对方又和弱智一样。
假设对方是同一人,你给徐驹说这人精神分裂,徐驹都会觉得这个可能性是有的。
完全就是两个人的做派!
“不,不对”
“两个人的做法,不一定”
徐驹心中微微一沉,他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或许,凶手只是”
“目的性有所改变?”
他突然一顿。
往常的案子,都是一条逻辑链贯穿全尾的!
为什么能这样?
主要原因,便是凶手作案的思维没断过!
对方的目标,因为目标而产生的行为,因为行为产生的后果,因为后果所立下的案子。
一条逻辑链!
如此,往往只要找到了第一个矛头,便能根据警校所教导的公式,进行破案。
从第一个线索,虚空查到第三个,第四个,乃至是凶手本身的线索!
这是警校教的一种。
不过
徐驹上一世做过一个更为特殊,相较于平常的案子,这案子特殊,就特殊在
对方拥有两个目的!
一个男人被诈骗,起初,凶手只是想骗钱,并且为此做出了一系列的准备,一系列的行动。
之后,对方却在中间时候,改变了目标,直接杀人,甚至连钱都不要。
如此,站在第一视角的警察。
警察的视角就是,这起案子,是从中间开始,受害者起初遇到了诈骗,随后在某个时间段遇到了第二个凶手。
第一个凶手的嫌疑很小!
为什么?
因为他的作案动机,他已经留下的线索,串联不到案子的下半部分!
如此,看起来,就好像是两个毫不相干的案子一样!
前后逻辑对应不上,想串联起来,就会有各种相冲突的矛盾点。
而警校教导的最常用的推理逻辑公式呢?
最简单的例子。
用传递性关系推理,a>b,b>c,所以a>c,这条理论来举例。
正常来说是这样,但对于这种两条逻辑的案子来说
a>b,b>c,所以a>c,但,如果又来了个独立于字母外的数字1呢?
数字1<2,2<3,所以1<3。
但是,a是否><又或是=1?
字母a和数字1,完全不是一个赛道上的!
这理论还怎么用?
用不了!
而正常人的思路,往往也是一条思路走到死,两条思路很突兀,会让人思维混乱,如此,这种案子都较为难破。
不过好在此类案子较少,估摸着警校还不怎么重视,并不会着重研究这种。
眼下来看
他好像又遇到了一起?
“如果”
“如果,对于凶手来说“
徐驹隐约有些明悟,他在凌晨时间段,躺在拘留所的床上,看着天花板。
“投入寄生虫是一个目的”
“受害者死亡,又是因为另外的事”
如此,就能想的通了!
“将这起案件,单独拆开,拆成两份来看”
徐驹陷入沉思。
他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