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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百零四章:耗羡归公·高薪养廉
但目前不合时宜……因为……



他看了一眼一言不发闷头狂吃的老朱。



此时大明的税收制度还没有改。



……



【雍正命大臣召开会议讨论。】



【内阁讨论后拿出意见:反对。】



【理由有三。】



【第一,火耗银本是州县应得的利益,上司不该提走。】



【第二,如果制定火耗制度,上级提走,并且规定火耗标准,这等于公开化在赋税银之外增加税务,反而让百姓感觉赋税加重。】



【第三,如果督抚公开允许州县官征收火耗银,使原本隐私的行为公开,这不是鼓励州县犯罪吗?公开征收,等于鼓励贪污。】



……



大唐。



李世民嗤笑一声。



“就这么讨论,一辈子都没个结果。”



“这些人所言,皆是从他们的利益出发。”



“若是强力推行耗羡归公,州县不给督抚送礼,督抚也自然就会减少给京官送礼,这是不利于他们的。”



“但这些老油子就不说自己的私心,偏偏言里言外的意思是提出原有的制度,既不增加百姓赋税,又让州县官员满意。”



“其实是冠冕堂皇,希望维持原有的制度不变罢了。”



李承乾疑惑道:



“但他们俸禄低确实事实啊?”



李世民耐心道:



“所以才要把耗羡归公。”



“耗羡是决然无法避免的,与其让他们张口随意定下火耗银数目,不如将火耗银定为正税的一部分。”



“数量不用多,既不增加百姓负担,又能公开透明解决火耗银问题。”



“剩余的一部分充公,一部分用于官员养廉。”



“这样一来,上级因为有养廉银,不必收下级贿赂,且又光明正大,还能保住官声,不至于受下级挟制,所有吃用皆为皇上恩赐,十分有利国家。”



李承乾点点头,又疑虑道:



“终究是口中夺食,他们会同意吗?”



李世民捻着胡须,放声大笑:



“那就看雍正此人的魄力了!”



……



【雍正见众多官员均是站在自己立场上分析,难以有定论,知道再议论多久也难有结果。】



【雍正二年七月初六,雍正下令,全国推广山西、河南的做法。】



【而且,在诏书内的几句训话说得十分透彻。】



【“州县火耗,原非应有之项。因通省公费及各官养廉,有不得不取给于此者,然非可以公言也。”



“朕非不愿天下州县丝毫不取于民,而其势有所不能,且历来火耗皆州县经收。”



“而加派横征,侵蚀国帑,亏空之数不下数百余万。”



“原其所由,州县征收火耗,分送上司,各上司日用之资皆取给于州县,以致耗羡之外,种种馈送名色繁多,故州县有所借口而肆其贪婪,上司有所瞻徇而曲为容隐。”



“此从来之积弊,所当剔除者也。”



“与其州县存火耗以养上司,何如上司拨火耗以养州县乎!】



……



大宋·哲宗时期



赵煦忍不住大喝一声“好!”



“与其州县存火耗以养上司,何如上司拨火耗以养州县乎!”



这雍正是真真掐住了改革的七寸!让贪欲之蛇俯首帖耳!



这句话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州县用火耗养上司,上司就会包庇,这样的话,吏治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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