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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7章 协理三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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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庭专门负责商业案件;劳动法庭负责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案件,保障底层劳工权益。”



除了贵族法庭、经济法庭、劳动法庭之外,其余六个法庭基本是按照大明律划分的六律负责相关案件审判。袁可立对此很清楚,觉得一目了然,又询问皇帝没说的军事法庭:



“军事法庭要如何设置?”



“陛下曾说要在兵部设立军事法庭和监军总署,专门负责军中事务。”



“以后军事法庭是放在大理寺,还是放在兵部?”



朱由检参考后世的做法,说道:



“军事法庭由兵部监管,内部独立运作,除了死刑复核需要提交大理寺,完全独立审判。”



“军法执行完全由军事法庭负责,军籍人员涉及到其它纠纷的,应该根据情节,由军事法庭决定是否暂时中止其军人身份,交给其他法庭审判。或者相互协作,进行联合审判。”



“兵部要保护好军人,不要让他们受地方欺压。”



袁可立心中腹诽,觉得如果是国初的时候,军官不欺负地方官员就是好的,现在地方官员欺负军官,不过是还回来而已。



不过如今边疆多事,需要依仗军人,皇帝让兵部保护军人,确实很有必要。



军法的审判执行,也需要专门法庭。



所以袁可立答应下来,决定利用这次协理三法司的机会,划分好军事法庭和其他法庭的职责,减少相关纠纷。



(本章完)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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