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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章 我打不过郑觉雄,还打不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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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间,元伯睚眦欲裂,震怒到了极点。



ps:



关于前文‘第二十七章这个世界上,总有人不知死活’修改



修改内容:南堂泼皮给东堂造成的损失,由五万两改成三千两。



老醉之前写到这里的时候,的确脑子一热顺手就写了,不太严谨。



后来经提醒就去查阅了大量资料,如《明史》、《宋史食货志》、《续资治通鉴》、《宋朝社会经济研究》等等,资料太多,就不在这里细说了。



但就说辫子朝那位十全老人时期,捐一个道台需一万三千一百二十两银子=花270万就可以买个五品官员当当。



由此可知,十万两银子对于一些损毁酒楼客栈的损失来说,有多么夸张。



再说以辫子朝为例,哪怕是知府那样的大贪官,才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



而一个县城的城区之一,别说只是砸抢,恐怕全部重新建一遍,也是要不得十万两白银的。



望各位大才见怪不怪,少些与老醉这等粗人计较,拜托啦。



(本章完)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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