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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宁作乞丐,不为人奴
之后,脑袋开窍了。”



白启一家本是中三等的“农户”,有着七八亩的好田。



养活个五六口人不成问题。



可惜娘亲因为早产出血死了,便宜老爹又患了一场大病。



耗光家财,贱卖田产后。



只能跟着商队做些跑单帮的活计。



麻绳偏挑细处断。



好巧不巧,几年前撞上那场席卷义海郡的“天倾之祸”,从此再也没了音讯。



就这样,爹娘撒手而去,也没帮衬亲族的白启。



为了讨生活,不得已投身进鱼栏,成了下三等的“贱户”。



“家里可以典当卖钱的东西,一样也没剩下。



唯独只有一摞杂书。”



白启颇为庆幸,若没这些“家产”,兴许只能当文盲了。



无论在哪个时代,识文断字都是重要的本领。



也是上进攀爬的阶梯。



“还有,阿兄,今天柴市的林管事过来,问我愿不愿入‘奴户’。



炭坊的少东家,正缺个伴读。



他还说,像我这种认得字,还能写的书童,最少值五千钱!”



白明忽地抬头说道。



“柴市?姓林的?下巴有个大黑痔,像死苍蝇的那个?”



白启眉头皱紧,这人是西面炭坊的管事。



据说,专门负责采买奴仆的活计。



所谓“奴户”,就是签过卖身契,从此生死不由己的下等人。



黑河县上那几家大户,每年都会派管事出来挑选采买。



厨娘,婢女之类,没什么太多要求。



能干活就行,卖得较为便宜。



像书童,马夫。



因为有一技之长,相对来说价钱会高一点。



能被开出五千大钱,算是不低。



“你怎么回绝的?”



白启直接问道。



“就按照阿兄交待的,讲自己有羊癫风,不知道啥时候犯病,做不得伴读的差事。”



白明低头扒饭,轻声道:



“不过姓林的知道后,没像其他人一样扭头就走。



他说当不了少东家的书童,可以当他家的仆从,他不嫌弃。



但只给两千五百钱。”



白启眯起眼睛,他每每捞到大货去鱼市,总能听到县上的小道消息。



其中之一,便是炭坊的林老六。



最喜欢借着采买便利,寻些长得干净的男童带回家。



“别搭理他,老爹死前说过,宁作乞丐,不为人奴!”



白启眯起眼睛,如果他有足够的实力。



这关头,就应该说一句“取死有道”了。



可惜……



目前而言。



自己只是个打渔的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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