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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5章 哥哥在外偷吃了(第三更,爆更完成。想被大家电一电)
代目老师,李老师,拉着自己一起去看他偶像押尾桑的演奏会。



李老师这个人很有意思——



虽然是音乐学院毕业,但行为极其叛逆。



明明学的是古典吉他,却非得天天练指弹,甚至为此买了把2万块的名琴——taylor714ce,



天天享受着在可口可乐里倒百事的奇妙快感。



当初李老师的话是这样的:“我们学琴,不能光学琴。”



“学吉他,肯定不能只学吉他。”



很难理解。



直到最后他把话掰开了说:



“既然你喜欢吉他,那你就必须得涉猎木吉他、电吉他、电贝斯,在木吉他里,又要把民谣吉他、古典吉他(野路子不必要)甚至是弹唱,都给搞定,这才算是一个合格的“吉他爱好者”。”



当时陆清还没遇到大叔,所以听了李老师的话语,如同被一记重锤敲击在心底,



一不小心就埋下了一个恐怖的种子——



“懂了,李哥要我成为一体机。”



这就是26岁的李老师在毕业等于失业的那年,对陆清讲出的肺腑之言。



虽然如今,



李老师去卖沙发了,早就不弹吉他了。



但这并不妨碍陆清继续按照老师规划的道路前行,



尤其是在听完了押尾先生的独奏会以后。



——



那一天,天朗气清。



是李老师给自己上的“最后一课”——赏析课的时间。



他带着自己前往大剧院,一人花了460块钱,



找黄牛买的门票,然后进到高雅的立体声小礼堂里,紧张而又期待的坐在一起,



和其他几百个吉他狂热爱好者伸着脖等待着押尾大师的现场表演。



那天,是自己人生当中第一次看live。



第一次领略到,吉他的真正魅力。



“一个人,一把琴,站在舞台上,立于聚光灯下,那自信的样子,就是一切。”



——【吉他在手,万事尽成。】



无论是《bigbeocean》,还是《rrychristasrrence》,都让当时的自己被什么东西戳中了心里,迟迟无法推散出去。



最后的安可阶段,押尾先生演奏了【那个夏天的白云】。



然后,



自己崩了。



——【爱上了琴曲。】



彻底体会到了音乐的魅力。







——



如果说,技艺的折服只是一阶段,



大师的魅力可以视作二阶段,



那么演奏会结束的那天,当主持人站在台前宣布,“请大家不要走,我们还有个抽奖环节——每一排8号与18号座位上的观众留步,恭喜你们被抽为了今日的幸运观众,稍后可以排队去后台与押尾先生进行合影或者获取签名。”



【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便是成为“琴魔”的第三阶段条件。】







当时,李老师的座位是9号。



自己往身后一瞧,



坏了。



是8号。



——与李哥产生心之壁的原因就是这么简单。



押尾先生是他偶像,然而他却无法握到偶像的手。



反而被自己这名“学生”给把握住了。



“小陆啊,你这……你说你……你……唉!你这10天可千万别洗手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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