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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章 Marge
万康也说:“省点儿钱,音效那边现在价格也不低,找个稍微靠谱些的工作室。”



杨海同帮腔:“不然感觉真配不上咱这作品。”



两人如此有大局观,陆启也很欣慰,团队成员能一条心,氛围与在上一家公司里的时候天差地别。



在公司里的是同事,不是现在这样的战友。



“行……我也该先去研究下ar上传的相关协议了,你们先弄着。”陆启点完外卖后说。



……



陆启回到自己电脑面前,开始注册ar的开发者账号。



还好ar国内市场也不小,有中文界面。



陆启英文还可以,但也就过个四级的水平,要阅读一大堆协议这些还是太吃力了。



之前一直没来得及弄这些,现在一注册起来还真是有些麻烦,毕竟涉及到钱的东西,而且又是面向全球各地的开发者,要填的资料可太多了。



公司信息,地址……陆启一一填写。



分销协议,高达35的销售,虽然陆启理解运营ar这样一个全球性的平台成本不低,但这抽成确实有些偏高了。



目前其他主流的手游平台,主机平台或者实体游戏销售电商平台差不多就统一的30,倒是有些小型平台最低10抽成的也有,不过流量太小,开发者们也看不太上。



这也没办法,ar平台目前占有全球超过85的市场,一家独大,风头无双,陆启也很难有其他选择。



陆启读得很仔细,还有一些额外的“霸王条款”,比如数字版的独家授权,也就是签约之后四十二工作室的这款游戏将不能再在其他同类型平台发行数字版,除非你要是有自己的官网或者网店倒是可以。



期限是十年。



还有强制性打折促销,旺达公司有权按照最高发行商自己定价50的折扣进行促销而不需要经过发行商同意,每个季度不超过一次,每次不超过一周。



甚至还能免费赠送,但这点好歹是得先和四十二工作室进行提前沟通达成共识。



对于项目g,开发者和发行商自然都是四十二工作室。



这些细节条款看得陆启直皱眉,还真有点儿店大欺客的感觉。



但前不久还看过一些报道,60以上的开发者能在ar平台上赚到钱,只要他们还能生存,就不会大规模地“揭竿而起”。



这年头,独立游戏开发者就是这么卑微。



以陆启现在的思维很容易就想到一些可以优化的方向,比如按照总销售额提成比例浮动变化,想到这点并不难,主要是看平台自己愿不愿意去做了,舍得放弃一些既得利益。



反正这些条款陆启也没权修改,只能选择同意或者终止注册流程……



然后又要收钱了,注册开发者账号居然是收费服务,一看金额900块人民币,都快赶上他注册这个工作室了,那还是包含了银行开户的钱!



继续填写银行账号,税务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公司股东名单等等。



三个小时的时间,陆启才终于完成了注册,忘了提的一点是,不仅注册要钱,每一次上传游戏都还要额外一笔费用去买一个appid。



他甚至想自己重新弄一个平台跟ar打擂台了,可惜现在无异于痴人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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