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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九一章阴谋
进腰包,誓不罢休。



汇丰、渣打是银行公会常务会员行,还是兼容准中央银行权利与义务的大商业银行。两行发表联合声明支持廖创兴银行,声称可透支三千万港元应



付挤提。



挤提风潮慢慢平息,摇摇欲坠的廖创兴免于“执笠”。欲哭无泪的廖宝珊该破涕开颜,重振雄风——不,他更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事情的起因却是汇丰的好心援助。



汇丰与廖创兴拟好一份英文联合声明:“汇丰及渣打已作出若干安排,令廖创兴银行的事件,完全受到了控制。”



声明登于华文报纸,不知哪位翻译大师的巧译,中文译文竟是:“廖创兴银行之业务,完全置于汇丰及渣打控制之下。”



1961年银行挤提风潮,暴露了港府缺乏法制保障的积极不干预政策的弱点。



因没有法例制约,廖创兴银行的经营即是合法。



若以国际间银行惯例衡量,该行的经营又极不规范:首先,大量从事非银行业务:其次,所制定的利息远远超出同业公会的利率协议;再次,没有留以相应的流动资金应付日常营业。



不知廖宝珊本人是否意识到这样做潜伏着巨大的危机。但他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不这样做,家庭财产就不可能在短期内惊人膨胀。



廖创兴事件,港府受到各界尤其是银行界的批评。



1962年,港督柏立基爵士,邀请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的汤姆金斯来港,汤氏是英国著名的银行法专家,他对香江银行业进行考察,并提交了“汤姆金斯报告”。



同年,香江银行同业公会超越重重障碍,完成了一件极富意义的大事。



会员行与非会员行坐到一起来,达成一项利率协议,规定了最高存款利率。



按此协议,非会员行的银号也必须遵守。



香江的银行业立法,到80年代金融三级制出台才算是基本完备。



不过,对当时银行业“无法无天”的现状来讲,这两项举措的出台,是个了不起的进步。



外资大银行,一直是基本按照国际惯例和同业协定运作的,两项举措的出台对他们极有利。



华资银行,要么是从银号脱胎而来,要么沾染了较多的银号遗风。



他们大部适应不了新举措,不少人怨声载道,说英国人卡中国人脖子。



60年代,正是小银行与银号蓬勃发展的时代。



香江经济起飞,加工业遍地开花,房地产热持续升温,银行业有利可图,在香江经济发展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廖宝珊罹难,并未在华人同业留下什么阴影。



有的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厄运未降临自己头上罢了。



积重难返,港府的新条例和同业公会的协议,无法从根本上改变现状,“恶习”甚至愈演愈烈。



结果,在新条例实施不到3个月,又一场特大挤提风潮席卷香江。ωww.五⑧①б0.℃ōΜ



明德银号即告破产,众多的中小银行在挤提风潮中摇摇欲坠,甚至连信誉卓著的恒生银行也濒临破产。



恒生一直口碑极佳,难道它也像廖创兴一样出现了重大失误?



恒生银行于1960年1月1日由恒生银号改名重组的。次年,二十二层的恒生大厦在中环落成。



除总行外,另在九龙油麻地、旺角设立分行。到1965年,恒生银行已拥有9间分行。



恒生银行在改名之前,就实现了与现代银行经营机制接轨。



利国伟在恒生银行的地位青云直上,1960年1月1日,晋升为董事;1964年1月,提升为副总经理。



恒生银行积极吸纳存款,到1965年挤提风潮爆发前,恒生的存款总额高达七亿两千万港元。



有较雄厚的存款做后盾,恒生董事长何少恒主动去寻找放贷市场。



当时纺织业、成衣业、塑胶业、五金业、玩具业等如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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