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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二零章 “府”不是“市”
了吗?



看上去是可行的,于是地级市就诞生了。



地级市的职能和规模都非常的接近于府,但却并不是从当初的府直接传承下来的。



地级市的直接起源,是建国后的专区和地区。



专区来源于民国的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专区是民民国废府存道的结果。



道来源于是明清的分守道,分守道介于省和府之间,最初属于省的派出机构,只不过后期逐步实体化了。



一个道通常由几个府组成,规模类似后来的重庆市。



民国的本意,是想改四级行政区划为两级,废掉省和府,只保留道和县。



实际行动中发现不现实,所以保留了省。



选择道而不是府,可能是因为府的称呼带有一定封建传统意味,革命时代就优先整体革除了。



所以地级市是府用道的尸体还魂了。



既然是借尸还魂,那就跟原版是有区别的,或者说是有某种问题的。



比如说“市辖区”,看上去与府的附郭县非常类似,但概念是在城市状态下形成的,是由市直接管辖的地方。



县的概念也已经变了,是不归城市直接管理的乡村,在法律上不是隶属于地级市下级机构,所以县是地级市“代管”的。



既然一个是直管,一个是代管,那就形成了区别,自然也形成了差异。



县是地级市的小弟,小弟本身没有什么问题的时候,地级市不能插手,也不会在资源上有什么倾斜。



区是地级市的直接下属,不让他干的就不能干,让他干的就必须得去干,属于地级市统一规划和管理,也能得到资源倾斜。



有些县迫切的想要成为区,获得地级市的资源倾斜。



但也有例外的县坚定的拒绝成为区,因为他们对地级市没有认同感。



在最初的原始的“省、府、县”结构中,府是所有下属州、县共同的上级机构。



关键是府不直接管理基层事务,哪怕是府城自己的城市中,也会设立附郭县来管理城市基层政务。



比如应天府的江宁县和上元县,各自管理半个应天府城和郊外的一部分地区,看上去跟现在地级市的区没有区别。



但附郭县的政治概念与区完全不同,它们性质上是“没有独立县城的县”。



他们的所有政治地位,与应天府所辖的其他的城外的郊区的县,都是明确属于府的下属机构,且没有代管和直管之分。



古代的官员,不想当附郭县的知县,更愿意去当郊县的知县。



民国设置城市的过程中,通常是将建成区独立出来,建成区基本都是附郭县,所以城市就采用附郭县的名字。



例如庐州府附郭县是合肥县,设立城市的时候理所当然的成了“合肥”市。



最后合肥市又变成地级市,代管其他郊县。



其他的郊县并入地级市的时候就别扭了,我们大家本来都是庐州府的一员,现在我怎么成了你合肥的下属了?



你合肥变成地级市了,我为什么不能啊?当不了地级市我不能当县级市?



类似的情况有很多,像是东昌府聊城县变成了聊城市,曹州府菏泽县变成了菏泽市,黄州府黄冈县变成了黄冈市。



松江府上海县,变成了上海市松江区,这个级别完全颠倒过来了。



还有在设置城市的过程中,曾经将县政府迁到了郊外,专门负责郊外的农村地区,将城区留给城市管理。



比如顺天府大兴县和宛平县,本来都是管理顺天府城事务的,后来都搬出去成了郊县。



最后又在原来大兴县、宛平县管理的城区设置了东城区和西城区。



以至于有人以为古代的大兴县人也是农村的。



最后又撤县改区,大兴县和宛平县又变成了区,名字虽然还在,但是核心地区完全跑偏了,也是借尸还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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