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冷的看着自己,几乎是同时,魏聪的护卫们从背后发起了凶猛的突袭,毫不费力的杀掉了大部分绛衣贼。
“赵延年,你——!”张伯世的眼眶都要撑破了。
“郎君让我动手的!”赵延年笑了笑:“不过我家郎君的眼光向来很准,小心背后!”
张伯世下意识的回过头,一张矮几狠狠地砸在他的小腿上,他勉强站稳了,但道人弯腰避开了他仓促的劈砍,凶猛的一剑刺穿了张伯世的咽喉,血溅到天花板和墙壁上。剑刃卡在张伯世的颈骨中,道人使劲一扭,才把剑抽了出来。
剩下的绛衣贼向门口逃去,魏聪能够闻到他们的恐惧,但留在守卫马车的另外一半人堵住了出口,他们绝望的退回客栈,恶狠狠的看着魏聪等人。
“你们死定了,将军不会放过你们的!”一个贼人喊道。
“不错,咱们头儿是将军最看重的堂弟,你们杀了他!”
“除非你们逃出荆州,否则死路一条!”
面对绛衣贼们的威胁,魏聪做了个手势,一张张弓弩在他身后出现,上面的箭矢闪着阴冷的光,就好像绛衣贼们此时的心境。
“放下家伙,否则现在就死!”魏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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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伤口不深,隔日换一次药,应该不到半个月就收口了!”魏聪小心翼翼的替道人伤口包扎好:他拍了拍手,将半瓶药膏和纱布递给对方:“记住了,不要扎的太紧了,不然对伤口愈合不好!”
“在下清河刘辛,多谢足下大恩!”道人向魏聪躬身行礼,虽然他身上还有战斗留下的痕迹,但整个人看上去还是那般清隽贵气,就好像刚刚与盗贼生死相搏的是另一个人一般。
“在下邺城魏聪!”魏聪赶忙还礼:“不必如此,方才足下孤身一人却为了一弱女子拔刀相助,着实让我钦佩不已!”
“不过是血气之勇罢了,若无兄台,我已经身首异处了!”道人叹了口气:“魏兄,我听说过这绛衣贼的名声,这伙人在这里,说明那绛衣将军所部应该就在附近游荡,他们随时都可能出现,还是尽快离开的好!”
“这倒是,我倒是没想到!”魏聪点了点头:“刘兄,你受了伤,行动不变,便与我同行吧!”
“那就麻烦魏兄了!”
两人上了马车,便押送着几便俘虏,一路往襄阳城而去。两人在车中谈的甚是投机,刘辛自我介绍本是光武皇帝六世孙,年长后因为喜好道术遍访名山大川,游走四方,已经有几乎二十年了。
“原来刘兄还是帝室之胄,失敬失敬!”魏聪赶忙行礼。
“万万不可!”刘辛赶忙还礼:“我虽然是光武皇帝后裔,但历经久远,家父时就已经是白身了,我四处游历,更是平头百姓一个,看这马车、这婢女、随从护卫,魏兄定然非富即贵,我如何受得起魏兄的礼!”
“哪有什么非富即贵!”魏聪笑了起来:“不过是替一位朋友忙一桩生意罢了,路上不安靖,所以带几个护卫随从,遇上事也有个后手!”
“原来是这样!”刘辛点了点头:“却不知是什么生意?”
魏聪听到刘辛询问,稍一犹豫,便径直道来:一来是因为他想要做的事情只要一开动,就会妇孺皆知,根本不可能瞒的了谁;其次是因为这刘辛虽然自称自己父辈时就已经是一介白身,自己无官,游走四方寻访道术,魏聪却不敢小视。因为对早已习惯了原子化社会、市场经济、民族国家独大这三位一体的现代中国人来说,已经很难理解乡里宗族这一怪物的存在了。
所以现代人在阅读历史时,会觉得很奇怪:刘备自小家贫,要贩卖芦席卖草鞋生活,但史书上又说刘备从小受过教育,还喜狗马、音乐、美衣服,成年后能够成为卢植这等高官大儒的弟子,成年后就能前往洛阳,和曹操、袁绍这种顶级官二代、贵公子有所交集了。
(根据王粲所著的《汉末英雄记》,刘备早在灵帝末年,就在京师,与曹操俱还沛国,共同募召合众,讨伐董卓。有人认为刘备和曹操早在汉灵帝设置西园八校尉,即中平五年八月之前就已经相识,还参与了后来何进试图诛杀宦官,以及引董卓外兵进京这一系列汉末的大事,而那时候刘备才二十七岁。很可能曹操刺杀董卓失败后,逃回家乡时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