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牵住了她的手。
姜如意彻底傻眼了。愣了好一会儿,才下下意识把手往外抽。
抽了一下,没抽开,却听季十三面不改色地道:“我俩难得一起出趟门,不能显得太生分,否则会被人看出破绽。”
这话怎么有点耳熟……
曾几何时,自己为了探季十三身份骗他出门的时候,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
姜如意吞了吞口水,只能自己吃瘪,任由他牵了,但心里却如同被打翻了糖水,丝丝的甜味一阵接一阵的往外涌。
二人便这般手牵手上了街。季十三是城里红人,路上来来往往的人没有不认识他,也没有他不认识的。走一路就跟人打了一路的招呼,嘴几乎没停过,台词却句句不离姜如意。
“这是我家娘子!”
“陪我家娘子上街呢!”
“干啥都没有陪娘子重要啊!”
……
有人见状便打趣道:“哎呦呦,都说城里就数你俩感情最好,这肉麻劲儿,我今日可算亲眼见着了!”
姜如意还有些不好意思,却听季十三大言不惭地道:“还有更肉麻的,在这儿施展不开。”急得她又是一阵脸红,忙偷偷掐他。
总算是过五关斩六将地到了药材铺。快到门口时,季十三若无其事地松开了手,姜如意飞快地看了他一眼,只觉得彼此交握的暖意还残留在掌心,她定了定神,三两步冲进去。
姜如意原本已经做好了被迫欣赏阿飞大作的心理准备,然而进了门,却没见阿飞的影子,只有一丝白烟从柜台后隐隐飘出。
走过去一看,见地上摆着一个火盆。阿飞垂头丧气地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看到人来了,也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只是一张一张地将手里的纸朝火盆里扔。
“这是怎么了?”姜如意忙走过去,拿起他手里的纸一看,不禁吃了一惊,“你怎么把自己的稿子给烧了?”
阿飞有多宝贝自己的那些“大作”,她可是再清楚不过了。这是受了什么打击,竟说烧就烧了?
阿飞哀叹一声,恹恹道:“古有伯牙砸琴谢知音,今有阿飞焚稿断情痴……”
姜如意最怕他这酸水四溢的模样,不由狠狠打了个寒战。她忍无可忍低将人一把扯起来,道:“到底怎么回事?说重点!”
阿飞被她的气势吓着了,怔了一怔,才小声道:“朱小妹、朱小妹心里有别人了……”
经过一炷香的细心盘问,姜如意总算是弄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阿飞一个大老爷们儿,之所以沉迷于写那种风格奇特的话本,是因为他的有一个特别的读者——朱小妹。
朱小妹是城中小有名气的豆腐西施,长得甜美可人,性子也活泼,所以深得年轻小伙儿的青睐,隔三差五就有人从自己家里拿些好吃的好玩的送给她,讨她欢心。
阿飞也是其中一员。但他是卖药材的,总不能成天给人送这个吧?一次偶然机会,他得知朱小妹闲暇时候爱看话本,灵机一动,便做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决定——物质上的讨好太过平庸,他要用自己文采征服朱小妹。
于是,阿飞探得了朱小妹的日常书单,经过细心研读后,很快开始了自己的创作事业,并且通过此举脱颖而出,赢得了朱小妹的欢心。
姜如意想起阿飞平日里荼毒她双眼的那些句子,感觉有些魔幻,忍不住出言确认,“你给她看的,就是平时给我看的那些?”
“可不是吗?”阿飞闻言,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姜姜,我知道我在写作一途上可能有些天赋。这一点,作为我每部作品的第一个读者,相信你也能有很深的感触。”
姜如意:“……”
不,她不是,她没有……
尴尬地清了清嗓子,姜如意含糊地岔开话题,“后来呢?”
阿飞神情立刻骄傲起来,“后来,朱小妹就天天跟在我屁股后面催我更新,尤其是那本《浪蝶娇花之霸道少爷的小娇妾》,她可喜欢了,说每次都看得废寝忘食呢!”
姜如意嘴角抖了抖,这朱小妹的口味也是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