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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章 借水喝
姐弟俩你一口我一口,很快就把饭菜一扫而空。



饭后,林青松主动收拾碗筷去洗,心里美滋滋的,想着姐姐说等他上初中就能用新饭盒带饭。



他虽然因为林正的不管不顾辍学过一阵,但凭实力考上了河集的中学,是方圆十里八村少有的几个。



只是学费成了大问题。



这个暑假,他没少跑腿干活。



捡砖块、晒谷子、帮人盖房子,手上的茧子越来越厚,皮肤也晒得黝黑。



攒下的钱都交给了姐姐,一分都舍不得花。



姐姐说再去两趟城里就够他的学费了,光是想想就让他开心得睡不着觉。



夜里躺在床上,他总是忍不住傻笑。



第二天一早,鸡还没打鸣,林巧云就起床生火煮鸡蛋。



她煮了三个,一人一个分了。



她的手艺很好,火候掌握得刚刚好,蛋白嫩滑,蛋黄凝而不老。



这是她在未来学来的本事,虽然简单,但在这个年代却显得格外珍贵。



处理完地里的活计,拿到今天的六个工票,林巧云就叫上刚从地里回来的青松:“走,该去河集了。”



林青松匆匆冲了个澡,换上新背心新凉鞋,兴冲冲地跟上。



新凉鞋是姐姐前几天给他买的,虽然是最便宜的那种,但他爱惜得很,走路都小心翼翼的。



林巧云在篮子底下藏了些从未来带回的东西,上面盖着新鲜蔬菜,又装了点豆子花生做掩护。这些年月,去河集总要找个由头,空手去总显得可疑。



村口遇到不少同村人,大家都说是去走亲戚。



有说去看表舅的,有说去看侄儿的,还有说给老师送瓜的。



林巧云姐弟也跟着附和:“我们也是去走亲戚。”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清晨的露水还未散去,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



林青松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时不时蹦跳两下,像只欢快的小鸟。



“姐,你说河集是不是很热闹?”他问道,眼里满是期待。



林巧云笑而不语,只是加快了脚步。



她知道,弟弟从未真正去过河集,对那里充满了向往。



夏日的午后,骄阳似火,一辆小毛驴车载着姐弟俩在崎岖不平的乡间小路上颠簸前行。



林巧云一手扶着车厢,一手紧紧抱着装满货物的竹篮,竹篮上盖着的那块深蓝色布料随着车子的晃动微微起伏。



林青松坐在姐姐身边,眼睛不时地瞄向那个神秘的竹篮。



他总觉得姐姐最近的变化太大了,不仅变得更加自信,而且总能拿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些东西看起来都很新,做工也很精致,可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这些东西的来源却让人不得不起疑。



“姐,”林青松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那些东西真的......”



话还没说完,林巧云就轻轻敲了下他的脑袋,“你这孩子,总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放心吧,今天带你去见见世面。”



小毛驴车驶过一个坑洼,车厢猛地颠了一下。



林巧云赶紧扶住差点摔倒的弟弟,“抓稳了!”



终于到了城里,姐弟俩直奔集市巷。



这个时间点,集市巷里的人不多,三三两两的大婶正倚在摊位边闲聊。



忽然,一道惊喜的呼声打破了市场的宁静。



“小云来啦!”韩大婶眼尖,第一个发现了她们,“快过来,快过来!”



话音未落,几个大婶就像闻到腥味的猫儿般围了上来。“小云,今天又带什么好东西来了?”



“就是就是,上回那双尼龙袜子,我家闺女穿着可美了,整条街的姑娘都眼红呢!”



林巧云笑着掀开篮子上的布料,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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