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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24章 英格兰商人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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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年,他们进一步控制锡兰的肉桂贸易,并在印度(苏拉特、科罗曼德尔海岸)、波斯设立商馆,抢占东方贸易网络渠道。



三十多年间,荷兰东印度公司共派遣了约1500艘船前往亚洲(年均45艘),不仅将葡萄牙人的贸易势力逐步蚕食殆尽,而且几乎垄断了整个东方贸易。



截止1635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亚洲地区(包括东印度群岛、锡兰、印度及波斯)常驻约40-50艘武装商船,并拥有七千余雇员(包括士兵、水手、商人)。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初时股价为100荷兰盾每股,而到了1635年,因贸易利润推动,股价暴涨数倍,达到400-500荷兰盾/股。



据悉,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年均利润率约为18-30%,部分年份,如1610-1620年更是高达40%。



可以说,该公司是当今全球最赚钱的公司,年利润可达数百万荷兰盾,是当之无愧的世界商业帝国。



要是能通过正常的贸易手段赚大钱,谁家好人会愿意从事海盗这个既危险、收益还极为不稳定的行当。



每个海盗都梦想能成为下一个德雷克,但最终绝大多数人却只能梦断大洋深处。



你可能会遭到被劫商船的激烈反抗,一不小丢了小命。



你也有可能会遭到他国海军的追捕,被撵得无处藏身,惶惶不可终日。



更甚者,你会被捉住,然后像一块风干的腊肉一样,被吊在港口的旗杆上,随着海风轻轻摇摆。



即使,运气爆棚,成功抢得一艘满载货物的商船,但在返回英格兰本土或者海盗岛进行拍卖时,会被那些黑心的商人狠狠地宰上一刀,所得收益并不如期望中那般尽如人意。



再加上不期遇到的海上风暴和各种疾病,海盗船上的人员死亡率还是非常高的。



也就是说,做海盗就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活计,是拿命来换一个不确定的未来(财富)。



现在,有这么一个绝佳的机会,既能赚大钱,又不需要经常刀口舔血,那为何不将其牢牢抓住呢?



东方贸易基本上被荷兰东印度公司所垄断,势单力孤的英格兰商人根本插不进去手。



就连不列颠东印度公司也在尼德兰人的强势挤压下,异常艰难地经营着,还是靠着贿赂莫卧儿王朝的上层关系,勉强在印度地区立足,从事着一些尼德兰人看不上的边角料生意,所获利润完全无法与尼德兰人相比。



在经营较好的年份,不列颠东印度公司的利润也不过六七万英镑,在遇到地区冲突或者遭到贸易限制的年份,甚至还会产生巨额亏损。



而尼尔森和斯通二人在两年前只是将新华人提供的东方商品转手倒卖,就赚取了超过三万五千英镑的利润。



而且,他们的船只还不是满载!



一些原价不过十几先令的明国瓷器,售价高达两三英镑,即使如此,仍受到那些那些贵族和议员们的热情追捧。



几件极为精美的明国汝窑青花瓷盘,更是以三十到五十英镑的价格,被王室所收藏。



这太疯狂了!



要知道,当年(1603年)尼德兰人抢劫一艘葡萄牙卡拉克船,获得十万件青花瓷(主要为万历朝外销瓷),在阿姆斯特丹拍卖时,引发整个欧洲贵族的疯狂抢购。



那个时候,英格兰王室和贵族隔着一条窄窄的海峡,眼珠子都瞪红了。



而如今,他们也能将这些代表奢华和高贵的瓷器直接运回英格兰,极大满足了王室和贵族的需求愿望。



“我觉得,两年前我们做出的最正确选择,就是跟着那位韩先生来到这座充满财富和机遇的小岛。”约翰·斯通走到沙井堡官厅大门前,抬头望了一眼旗杆上悬挂的赤澜五*星*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而现在,我们最为期待的则是,能从新华人手中获取东方商品的独家代理权,继而建立一个属于我们的商业帝国!”



“我们的商业帝国?”塞缪·尼尔森喃喃地复述着,眼中露出奇异而炽热的神采,仿佛已经看到了那个辉煌的商业帝国在向他们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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