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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6章 确实是疑点!
也没到最强的地步。”



关宏峰:“唐仁提出的这个问题,好像真有点儿门道啊!



既然刑罚者对杀人手法有选择,那就一定有标准。



有标准,就对应了特定的心理。”



群主:“是这样的!”



沈庭点头留言。



“从犯罪剖绘的理论来说,的确是关队说的这样。



一个连环杀人狂在作案过程中,会面临很多的选择。



比如,选择什么样的人作为自己的杀害目标。



选择在哪里动手。



选择在什么天气动手?



选择在哪里抛尸?



选择什么样的杀人手法?



等等等等……



每一项选择,其实都对应了不同凶手,不同的心理。



而犯罪剖绘,正是要依据这些不同,对杀人狂的所有行为,进行合理的解析。



目前来看!



凶手选择特定的地狱刑罚,肯定也有原因。



只不过这原因是什么,就不好说了。



能不能帮助破案,就更不好说了。”



汉尼拔:“群主说的没错。



在大量的杀人手法里,做出特定的选择,可能是个人偏好。



也可能和个人经历有关。



具体什么原因,没有和凶手近距离接触过,其实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



秦眀:“咦,我倒是有个想法,能解释这个疑点。



还能和之前群主的剖绘结论,形成一定的对应。



刚刚讨论的时候也说了,刑罚者对杀人手法的选择,可能和他自身的成长经历有关。



问题是,那些地狱刑罚,可都是杀人手法啊!



谁成长过程中,或个人生活中,会大量接触这种东西?



我能想到的,只有几种特殊职业。



比如,像我这样的法医!



再比如,之前群主所说的,公检法工作人员。



或许!



凶手在复刻他工作过程中,见过的杀人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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