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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3章 苏婉清:女帝模拟器?不,怀孕模拟器!
【永安四年八月二十五日,丞相荀瑾瑜联合朝廷五贵向你上书谏言,希望你在《大周律》中增加几条律法并推行—】



【“圣人有言,男承天统,女承地统,断绝天统,阴阳不合,必生祸端,断绝地统,同理。”】



【“然,此事于民间已然成风。”】



【“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



【“上违天理,下违人伦。”】



【“故,望殿下推行此三律以整此民间之风。”】



【“弃婴,溺婴者,罚没家产,没收耕田,并处五年监禁。”】



【“操纵、虐待、诱拐,并随意买卖孩童者,处死刑。”】



【“其上两条,有知情不报者,以从罪论。”】



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消息,原先正在思考草原驻兵一事的吴信一下子就皱起了眉头。



当然,不要误会。



他并不是觉得荀瑾瑜他们想让自己推行的律法不好。



而是觉得这惩罚力度会不会太轻了点。



毕竟在他眼里,弃婴和溺婴跟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



只叛区区五年有什么威慑力?



不如也直接判个死刑。



整治,当用重典。



不过很快,吴信就收回了这个想法。



因为看到接下来的消息,他就明白了荀瑾瑜他们考虑的确实比自己多。



【同时,丞相荀瑾瑜还建议你在各州建立义诊,为那些刚生下来的幼儿进行诊治,提前让官府明白,准许那些百姓对确实无法存活的幼儿早做打算,以此来平息强制执行该律法的民怨。】



【“诚然,十月怀胎,虽属不易。”】



【“但寻常百姓之家,幼儿本就难以存活,更别说病婴了。”】



【“故,弃婴、溺婴本就是无奈之举,但若是强制百姓养那些难以存活的病婴,只怕会对朝廷心生不满。”】



【“因此,推行此律虽为仁政,但民间怕是对此举多为不解,还需多施手段,化仁政为良政…”】



【“当设义诊,平民情,安民心。”】



看到这,吴信默然。



随即叹了一口气。



其实说来说去。



终究还是这个时代医疗水平还有生产力不行。



不过就连后世这种情况都很难完全避免,更别说现在了。



所以自己一旦把刑法设的过重。



采用一刀切的办法,确实很容易形成民怨。



更别说比起治理地方,改善风气自己确实不如这些人一起商议的来的好。



因为对于地方,他们更熟悉,也更加了解,更能贴近实际的来处理问题。



所以,还是按他们的办法来吧。



不过。



虽然吴信决定按他们商议的来,但还是决定加一些小小的变动。



【永安四年九月一日,你推行荀瑾瑜等人所承于你的新《大周律》以改善民间之风。】



【但除却推行上述律法与在各地设义诊之外,你还令各地州郡修建慈善馆,由官府出资,收养贫穷百姓无力扶养的残疾或天生病弱的婴儿。】



【尽管此举遭到了群臣的以“花费甚广”为理由,谏言反对,但你依旧力排众议选择了执行—】



【“论治国之道,思利非谬亦非正,惟以善治,方显至尊之贵。”】



【“国以民为本,善治则民安,利自然随之。”】



【“立慈善之馆,虽无蝇头之利,然可昭显朝廷之仁善,上达天意,下通民心,百姓见状,自当心悦诚服,乐于行善,蔚然成风。”】



【不过因为考虑到群臣所言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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