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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百九十七章 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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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都好说,唯独“短篇大王”这种事情上,他们是决计不愿弱对方一筹的。



很快。



部落这边也官宣了!



“本月中旬部落文学正式开展【短篇之王】活动,请网友们认真投票,本届短篇之王是谁由您决定!”



是的!



部落这边活动名,也叫【短篇之王】!



咋地?



就许你们博客用这个噱头?



咱部落也用了!



部落这一官宣,火药味瞬间弥漫开!



“好家伙!”



“两边活动都叫短篇之王?”



“部落这文案抄的够快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撞衫吗?”



“老话怎么说来着,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真刺激!”



“我还是想不通博客这波拿什么跟部落打。”



“难道楚狂之外,他们还有其他的大招隐藏着?”



“等几天就有结果了。”



“不知道飞虹老师的新作品是什么。”



“我比较期待冯华老师的作品,从小看他的作品长大的。”



……



工作室内。



林渊噼里啪啦的敲击着键盘。



下部作品写什么?



莫泊桑?



欧亨利?



契诃夫?



马克吐温?



或者新星一?



之前林渊一直在这些人之间纠结,选择恐惧症一样,此刻的他却没有半分纠结。



他的电脑屏幕上。



几个文档已经提前列好了标题,分别是——



羊脂球!



套中人!



百万英镑!



喂——出来!



我的叔叔于勒!



警察与赞美诗!



最后一片叶子!



全部都是地球上极负盛名的短篇,甚至堪称一些短篇巨匠的代表作。



比如《羊脂球》之于莫泊桑。



比如《套中人》之于契诃夫。



比如《最后一片叶子》之于欧亨利等等。



其中《百万英镑》这一篇,因为蓝星没有英镑,所以林渊到时会改个名字。



总共七篇!



林渊为这波行动起了个帅气的名字:



七剑下天山!



不是很多人说楚狂的短篇数量太少吗,林渊觉得很有道理,自己的短篇数量确实少了点。



这次就当是补丁了。



估计七篇应该有足够说服力了,再多的话林渊担心玩的太大了,搞得好像这玩意儿就像大白菜一样。



明明是花了好多钱订制的。



毕竟越是优秀的短篇越不容易写,而这七篇短篇也足以弥补楚狂所谓作品太少的短板了,毕竟他这些作品的质量都是有前世文豪们作保障的。



林渊手速很快。



有几篇已经完成,并交由金木发送给了博客那边。



这也是博客有勇气跟部落对刚,甚至敢打出【短篇之王】这种噱头的原因。



喝口茶,林渊活动五指,休息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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