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财富,兄弟们也都佩服此人是真的勇士,且绝非其人是国王的堂兄。
比起财富,菲斯克更追求个人荣誉。
许多骑兵战士手握着巨量财富,尤其是曾经是被父母强行塞进罗斯骑兵队的年轻人,真是此一时彼一时,他们只想带着财富回老家炫耀,甚至因此有些厌战。
菲斯克则不然,倘若骑兵队返程途中还能遇到法兰克军队,那就故技重施再抢一顿扩大战果。
毕竟作为驮骡使用的马匹仍有充足运力。
骑兵队沿着再熟悉不过的罗马大道北上,现在的旅途除了他们根本不存在活人,周遭的静谧的灰白色森林,以及林间被白雪覆盖的枯草地。
偶尔会有狐狸一闪而过,意打猎的战士总是坐失良机。
骑兵队无意全力奔袭,他们晃晃悠悠抵达被他们亲手焚毁的奥斯布吕纳克,在这里休整一夜又继续北上。
越是北上就越是凶险,一路上颇为无聊的战士们在菲斯克的好心提醒下才打起精神。
他们围着篝火煮麦子喝麦酒,啃食烤熟的冷鲜肉。
“大王肯定胜利!我们的远征耗时很久,也许敌人的大部队仍在易北河畔盘踞。倘若我们继续北上很可能与敌人遭遇,所有人保持警惕,发现敌人立刻出手,毫不留情!”
菲斯克如此命令,奈何现在多了大量的瓶瓶罐罐,骑兵的灵活机动力已经大打折扣。
不得已他不得不处于保险起见兵分两路,一路有他指挥在前侦查,一路大量大量战利品在后方稳步推进。
他们旋即兵分两路推进,直到突然在道路上不可思议地与一支马队遭遇。
期初,菲斯克带领一百骑兵只是闲庭若步,如此马匹不累人也不累。战士们甚至懒得持弓,他们把双手互塞进衣袖,控马的缰绳就套在袖子上。人人戴着墨镜,毛皮做的围巾裹住面部,搭配着毛茸茸的白熊皮帽,使得全身没有半寸皮肤露在外面。
菲斯克自己也放松警惕,他带领的钱队呈两列纵队,与后队始终保持约莫五百米的距离。
现在,再通过一处道路弯折,森林掩护消失前方突然出现另一支马队。
见状,领队的菲斯克瞬间机灵,下意识左手抓起皮袋的弓,本能大呼:“是敌袭!”
一声吼叫全队震动。
训练有素的罗斯骑兵一改松垮模样,缩在衣袖被捂热的双手极为灵活,各个麻溜地抓起弓,又纷纷从右侧箭袋揪出一支箭。
什么叫做先发制人?只见前队把头的一些战士顾不得把阵型稍稍展开,在菲斯克的引领下立刻射箭。
箭搭在右侧,一发之后转瞬间又是第二发、第三发。
此乃一场遭遇战,虽然罗斯骑兵还不清楚对方身份,在这四下无人静谧的冰雪森林,非罗斯的骑兵就是敌人。
有些战士索性下马以步弓手的姿态射箭,如此他们站位更加紧密,射击精度也极高。
他们甚至没工夫摘下墨镜,以互相争功劳的姿态拼命射击。
愈发密集的箭雨打得对手方寸大乱!
或者说,从遭遇的一瞬间,对方的方寸就已经乱了。
莫名的敌人开始坠马伤亡,马匹也接连倒下。更多的人开始陷入混乱,若非其人却有穿着甲衣之辈,菲斯克才确定自己袭击的的确不是平凡的商人马队。
“不好!他们一定是法兰克士兵!还在骑马的人,拔剑跟我冲!”
说罢,菲斯克已经一马当先。
二十余骑紧随其后,兄弟们甚至没时间摘下棉帽戴上贴皮盔,就已经拔剑冲刺。
只见后方的步弓手,他们背着圆盾顾不得拔剑,继续拎着反曲弓追击……
一场不可思议的遭遇战也已罗斯人莫名其妙的轻松取胜告终,以至于令菲斯克觉得自己的胜利毫无荣耀可言。
他们击杀了大量浑身裹着麻布的人,这些人分明是武装者,奇怪的是他们似乎毫无抵抗力,甚至挥剑的手都是坚硬的。有些武装者忙于逃跑,可惜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