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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二章 《野蔷生处是吾乡》
《野蔷生处是吾乡》



作者:许成军



“我总爱蹲在许家屯的田埂上看野蔷薇。



1977年的早春,风还带着冻土的凉,刮过荆条时会卷起细碎的土沫,打在脸上,像奶奶纳鞋底时溅出的线头。



阿秀就蹲在我旁边,她的麻花辫梢沾着麦秸,指尖悬在刺尖半寸处,轻轻数着刚冒头的新芽。



“十三颗了。”她的声音软乎乎的,带着晨露的湿意。我凑过去看,褐红的荆条上凝着青白的霜,那些新芽却青生生的,顶得薄霜都化了些,怯生生又不肯缩回被窝。



柱哥从麦秸垛后钻出来时,我看见阿秀的辫梢颤了颤。他裤脚沾着泥,手里攥着半截枯麦秸,在地上画着歪歪扭扭的圈。



“等过了清明,队里该追肥了。”柱哥的声音比风粗些,麦秸在泥地上戳出小坑,“到时候我跟队长说,换个离你家地近的活儿。”阿秀没说话,耳朵尖却红了,手指飞快地数到第十四颗芽。



我知道他们在说啥。队里的人都在传,柱哥要请媒人去阿秀家了。收工路上,柱哥总跟在阿秀后面,看她柳条筐里的红芋干子没装满,就趁她低头拽裤脚的空当,悄悄把自己筐里的几捧山芋藤往她筐里匀了匀。



三月的风刚暖了些,队里的大喇叭就响了,说县里要修水库,抽调劳力支援。柱哥报了名,那天他蹲在野蔷薇丛边,背对着太阳,影子被拉得老长,缠在荆条上。



阿秀把一个布包塞给他,里面是双布鞋,我见过她纳这鞋,油灯下熬了三个晚上,针脚密得像撒在布上的星星。“七层布,走山路不硌脚。”她的声音有点抖,手捏着衣角,指节都白了。



柱哥攥着鞋,指腹摩挲着鞋面上的针脚,半天没说话。月亮爬上来时,他忽然伸手,轻轻碰了碰阿秀的辫梢,指尖刚碰到,又像被刺扎了似的缩回去。“最多半年,我就回来。”他指了指野蔷薇,“你看这些芽,等我回来,该开花了。”



阿秀点点头,辫梢的麦秸在风里晃,像在替她应和。



第二天卡车开动时,我和阿秀站在老榆树下。黄土被车轮卷起来,迷了我的眼,我看见阿秀的手攥得紧紧的,指甲都掐进了掌心。野蔷薇的荆条在风里晃,那些新芽好像也跟着颤,她忽然蹲下去数芽,数到第三十二颗时,眼泪掉在泥里,砸出个小小的水涡,很快就被风吸干了。



春末的一个傍晚,队长拿着封信往阿秀家走,脚步沉得像灌了铅。我蹲在野蔷薇丛边,看见阿秀从屋里出来,阳光落在她脸上,白得像纸。队长把信递给她,她的手刚碰到信纸就抖了,信纸飘落在地,上面的字我认得——“因公牺牲”“烈士”。



阿秀蹲下去捡信,指尖捏着信纸边角,半天没站起来。风刮过荆条,刺尖儿划着她的裤腿,她没躲,就那么蹲到暮色漫过田埂,野蔷薇的新芽已经长到半寸长,裹着嫩红的皮。



麦收时,阿秀照样去地里割麦。镰刀在她手里挥得飞快,麦秸断得干脆,汗水顺着额角淌进眼里,她就用袖子一抹,继续割。队长让她歇会儿,她摇头:“柱哥说,麦收不能误。”



风吹过麦浪,哗哗的响,像柱哥在笑。野蔷薇的花已经开了,粉白的瓣儿沾着麦芒,在风里轻轻晃,阿秀路过时,总会伸手碰一碰花瓣,指尖软软的,像怕碰疼了它们。



转年开春,阿秀要嫁去邻乡了。男人是个木匠,话不多,来接亲那天,他站在村口的老榆树下,手里攥着个木匣子,里面装着给阿秀的发卡。



阿秀没穿红袄,穿了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头上别了朵野蔷薇,是前一晚在田埂边摘的。她路过野蔷薇丛时,蹲下去数了数新芽,这次没数出声,只是指尖在芽尖上轻轻点了点,像在跟老朋友告别。



阿秀嫁外乡那年,野蔷薇开得正好。她和柱哥在荆条丛后亲过嘴,但如今只剩荆条疯长。人们说爱是短,遗忘长,可野蔷薇年年发新芽,却把旧年的故事埋进土里。暮色里,我好像阿秀的影子和荆条叠在一起,但我瞧不清谁更瘦些。



1978年的清明,我又蹲在田埂上看野蔷薇。风还是老样子,裹着冻土气,刮过荆条时带着细碎的响。阿秀回来了,她站在当年数芽的地方,头发梳成了髻,别着个木发卡,是木匠做的,上面刻着小小的花纹。她的手轻轻抚过荆条,去年的老刺已经发黑,新抽的枝却青嫩得很,芽尖上还凝着霜。



“婶子,你看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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