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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一章 狗爬一样的字!
要挤出一个不屑却又矜持的微笑,可惜那笑容怎么看都带着几分扭曲。



“笔墨伺候!”他大声吆喝,仿佛自己是主导全局的贵人。



书法嘛,他还是有自信的,在汴京城里,只要他提笔,那些老翰林都得啧啧称赞!



他抬起脚脱去马镫,一脚踩在身边瘦弱随从的脊背,将那家奴踩得身形一矮,痛苦皱眉。



高衙内就着这人肉垫脚凳摇摇晃晃地走下马,然后大步流星,昂着那颗胖头,穿过自动分开的人潮,走向场中。



西门庆站在原地,脸上堆满了“真诚”到无懈可击的笑容,甚至主动侧身让开一点,伸手延请高衙内先行:



“亚元兄请!自然是亚元兄请先赐墨宝!”西门庆那姿态,谦和得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



高衙内闻言,浑身上下如同泡在温泉水里,骨头似乎真的轻得没有二两重,更是意气风发。



书案早已备好,一张裁好尺寸的整张洒金宣纸平铺其上,墨已磨好,浓黑发亮,一支上好的紫貂毫笔搁在砚山之上。



高衙内大喇喇地站定在书案前,斜睨着四周,目光扫过下方无数双眼睛,自我感觉好得无与伦比。



“写些什么?”旁边有人恰到好处地起哄高喊了一句。



“对对!亚元郎!写几句应景的诗词吧!”



“不如就写‘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应景!吉利!”又有人高声提议,声音里夹杂着不易察觉的窃笑和浓浓的戏谑意味。



众人立时附和,笑声此起彼伏。



高衙内听得飘飘然,也不思索文意是否贴切,只觉得“春风得意马蹄疾”听起来很是威风八面,立刻豪气干云地一挥肥硕的手臂,应道:“好!就写这句,我写上半句,都看好了!”



他憋了一口气,憋得一张脸通红,运足了膀子力气,将那紫貂毫蘸得几乎滴墨,然后如同使唤一把笨重砍刀,对着那柔软的金宣纸,猛地劈了下去!



笔锋落纸的刹那,仿佛有一股无形的魔力降临。



全场,刹那间陷入一片诡异的、死水般的寂静。



连刚才还在起哄喧哗的秀才们也仿佛被扼住了喉咙,呼吸和心跳都停滞了。所有目光,都死死聚焦在那蘸满浓墨的笔尖与金灿灿纸面相接之处。



那……那根本就不能称之为“书写”!那落下的痕迹仿佛是——



一滩黏稠、沉重、挣扎翻滚的烂泥被强行糊在了精美的金箔上!



那笔痕,扭曲、痉挛、歪斜得如同得了羊癫疯的蚯蚓在泥地上痛苦地犁过!



“春”字的结构完全崩塌,三横一竖扭作一团,像一个醉汉倒栽葱插在烂泥塘里;



“风”字勉强能认出框架,内部却纠结着几个巨大的墨疙瘩;



到了“蹄”字,那最后一笔长勾,本应是纵逸飞扬的神来之笔,却在高衙内蛮力的拖拽下,像一根被踩断的肠子,先是猛地拉出一道弯曲痉挛的长痕,末端又突然失控般斜刺里劈叉而出!



整幅字瘫软在纸上,没有一丝一毫筋骨支撑,如同一堆被不懂事的顽童随意摔打踩踏过的、浸透了污水的泥团!墨汁淋漓,字迹臃肿歪扭,笔画间粘滞堆叠,散发着一种浓烈的污秽和粗鄙气息。



这惨不忍睹的景象带来的死寂,持续了整整三息!



不过高衙内可不这样认为,他觉得自己写的字极好,因为汴京城里上上下下,任谁都夸他的字是颜筋柳骨,直追书圣!



所以,他知道自己肚里墨水不多,但书法嘛,却极为自信!



一个须发皆白、身着洗的发白文士袍的老秀才,距离书案不算远,他浑浊的老眼死死盯着那幅字,身体如遭重击,猛地一个踉跄,向后几乎摔倒。



他枯槁的手指颤抖地抬起,哆嗦着指向那堆污秽的字迹,喉头里发出“咯咯咯”如同骨头摩擦的怪响,老脸憋得通红:



“亚元……亚元之字……为何……竟……竟不如……三岁……蒙童!”



这声音嘶哑、微弱,带着泣血般的悲怆与极致的惊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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