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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2章 当庭宣判!正义终得昭彰
薇,则是,像疯了一样,尖叫起来。



“不!我没有!我没有犯罪!你们凭什么判我有罪!我是受害者!我才是受害者!”



然而,她的嘶吼,在庄严的法庭上,显得那么的,刺耳,而又,可笑。



审判长,只是,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继续,宣读判决。



“被告人张薇、李莉,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鉴于两名被告人,无悔罪表现,且其行为,给被害人,及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本院,将依法,从重处罚!”



从重处罚!



这四个字,让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到底,会判几年?



“根据《龙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薇,犯网络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被告人李莉,犯网络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三年!



两年六个月!



当这两个数字,被宣布出来的时候,整个旁听席,都响起了一阵,压抑不住的,欢呼声!



这个判决,太给力了!



在网络诽谤罪的量刑标准里,“情节严重”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几乎是,顶着最高的刑期,来判的!



这足以说明,合议庭,对她们两人行为的,恶劣定性!



然而,这,还不是结束!



审判长,翻开了判决书的,第二页。



“关于本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判决如下:”



“一、判令被告人张薇、李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人叶志,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判令被告人张薇、李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人叶志,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一百万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龙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审判长,王建国。”



“审判员,……”



“书记员,……”



“京城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审判长,念完最后一个字,重重地,敲响了,闭庭的法槌。



“噹——!!!”



“现在,退庭!”



法槌落下的那一刻,也为这场,轰动全国的“追风老叶”案,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全场,掌声雷动!



经久不息!



无数人,眼含热泪。



他们,在为叶志,沉冤得雪而鼓掌!



他们,在为韩非,精彩绝伦的辩护而鼓掌!



他们,更是在为,龙国司法的公正,和进步,而鼓掌!



这一刻,正义,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



它,以一种,最清晰,最有力的方式,降临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庭审结束了。



但它所带来的余波,才刚刚开始,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猛烈姿态,席卷了整个龙国。



当天下午,几乎所有的官方媒体,都用头版头条,报道了“追风老叶”案的终审判决结果。



《法治日报》:“里程碑式的判决!‘追风老叶’案宣判,为网络诽谤行为敲响警钟!”



《龙国之声》:“一百万天价精神赔偿!让造谣者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不再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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