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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三章 死之书怎么认主?应当是写上自己的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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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老大,当真是不好伺候,一不留神,就得要他们鬼命。



待到他们都离开之后,方休还在藏经阁内,比较细致的翻找。



最后,在墙角一个书桌上,发现一只笔筒,里面插着一只细细毛笔。



拿起这毛笔,只见笔身上,刻着“赏善罚恶,索命勾魂”八个字。



这里有很多毛笔,但大都只是比较贵重的普通笔,唯有这一支,拿起来就知道,不是凡物。



其中蕴含的能量比一般惊悚道具要强得多,和无常面具以及那黑色笔记本,大概是一个级别的。



而且,和黑色笔记本的能量类型,还是同根同源,有异曲同工之妙。



从大润发购物袋中,将黑色笔记本掏出来,和这支毛笔放在一块,两者之间,果然有所勾连。



“好家伙,你们两个,该不会本来就是一套的吧?”



“在某些游戏里,那些套装要是凑齐几件,能激发额外效果。不知道你们二位加起来,能有什么用啊?”



可惜,死之书和勾魂笔都不会说话,没办法来个详细的自我介绍,亲自解答方休的问题。



方休注意到,这个桌子上,除了毛笔之外,还有墨水。



就把周围散落的经书扒拉开,坐在小桌前,翻开死之书的扉页。



“既然如此,那就不得不展示一下本人的书法了!想当年,我也是混进少年宫书法班,偷师好几节课的认真学习好男孩啊!”



他用这只勾魂笔蘸取墨水,在死之书的扉页上,工工整整写上自己的大名:方休。



然后另起一行,写道:如有遗失,捡到者请联系电话135……,必有重谢,爱你哟!



字写的有点不忍直视,只能说能看清楚,写的到底是什么,和书法艺术什么的,沾不上半点边。



别说书法大家,就算是稍微练过的初学者,写得都比他好。



“嗯,这样就可以了吧?记得之前上学的时候,每次发了新书,都会在扉页上,工工整整写上自己的名字,学号,班级,宣布主权。”



同理,在惊悚游戏里,给道具写上自己的大名,应该也算是完成某种认主仪式吧?



而且,自己写名字,还是用这个一看就很厉害的配套毛笔来写的。



在这一项加持下,认主成功的概率,肯定大大增加!



以上,就是方休用勾魂笔,在死之书上,写下自己姓名的心理活动。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这笔记本和这支毛笔的名字。



要是他有腕表,能够知道他们的真名,自然也就能明白,这玩意儿不是这么用的。



可惜,他没有,所以,对于道具的效果,只能通过尝试确定。



方休:“这是认主失败了?怎么完全没有反应?”



“难道,想要让这笔记本认主,靠的不是签字画押,而是仙侠小说里常见的滴血认亲?”



“好麻烦,如果这样的话,还得想办法,去找一把刀,给自己来一刀,放点血。”



他把手指放在嘴边,试着将其咬破,结果试了两次,都没破,这也是个技术活,没这么容易成功。



于是,他暂且放弃:“算了,还是再在这里转转,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套装部件,效果什么的,后面再慢慢摸索也行。”



离开藏经阁,外面,和尚鬼们已经合力,把第四层楼搜了好几遍。



都没有发现那个偷走北帝玄冥印可恶小贼的踪影。



禅堂之上。



甘慧明站在一只大号木鱼上,居高临下,扫视众多和尚鬼。



一脸肃杀,挥手下令:“寺庙众僧,随我出寺,去往三楼,就算挖地三尺,也要把那个小贼找出来!”



“不管是白袍僧,还是灰袍僧,只要能找到那个小贼,夺回宝印,本方丈都重重有赏!给我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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