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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四章秦子轩
沈清欢挑中他也并非全无理由,或者是偶然,前世沈清欢虽然困于京城,却也听说了自家舅父手下招了一名掌柜,听闻这掌柜不畏强权,直接敢正面硬刚少东家,只为给自己和店里的厨娘以及小厮讨回应得的银钱,舅父欣赏他的胆识与魄力,将他收入了苏家店铺内,事实也的确如此,他展现出了十分出众的能力,给店铺带来了很大的收益。



重来一世,沈清欢既然要拓展属于自己的商业版图,寻找能力出众的手下,她便将目光放在了李瑾身上,他前脚刚同前东家闹翻,后脚她就凭借优厚的待遇和独到的商业见解,将他纳入了麾下,成为了她手下的一名大将,沈清欢也特意将云锦阁交由他打理。



而就在沈清欢同李瑾交谈的时候,店外街市上传来一阵清脆急促的马蹄声和几位年轻男子爽朗不羁的说笑喧哗声。



沈清欢循声望去,只见三四位衣着光鲜、鞍辔华丽的公子哥儿,骑着高头大马,在一群豪奴簇拥下,招摇过市。



为首的一人,约莫二十出头年纪,身穿一件月白底暗银竹叶纹锦袍,腰束一掌宽的羊脂白玉带,面容俊美非凡,尤其一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流转间似含情脉脉,又带几分漫不经心的风流笑意。



他手持了一柄金折扇,并未打开,只是随意地在掌心轻敲,更显得他倜傥潇洒,卓尔不群。



这伙人本是路过,可那为首的白衣公子目光不经意地扫过正在重新装修、略显凌乱的“云锦阁”店内,恰好与刚刚摘下帷帽、抬头望向门口的沈清欢视线相撞。



刹那间,那公子眼中闪过一抹毫不掩饰的惊艳之色,仿佛夜空中骤然亮起的星辰。他猛地一勒马缰,骏马长嘶一声,人立而起,引得周围行人纷纷侧目。



他却浑不在意,利落地翻身下马,将马缰随手抛给身后赶上的小厮,竟径直朝着云锦阁大门走了过来,嘴角噙着一丝玩味而兴趣盎然的笑容。



“咦?这间‘云锦阁’竟是换了大东家?瞧着动静不小,倒是件新鲜事儿。”



人未至,声先到。



那公子摇着折扇,笑吟吟地迈过高高的门槛,一双桃花眼毫不避讳地落在沈清欢身上,目光大胆而直接,带着纯粹的欣赏,却并无寻常登徒子的猥琐之意。



“这位小姐面生得如此貌美,气质却又如此清雅脱俗,莫非就是此地的新主人?”他语音清朗,带着几分慵懒的磁性,听起来十分悦耳。



掌柜李瑾显然认得此人,脸上立刻堆起恭敬而不失分寸的笑容,连忙上前几步,躬身行礼:“小的李瑾,给秦三公子请安。三公子好眼力,这位正是我家小姐。”



沈清欢心中微微蹙眉,可她仔细一想,京城中这般容貌气度、又姓秦的公子,除了那位大名鼎鼎的安国公府三公子秦子轩,还能有谁?



此人身世显赫,是安国公最宠爱的幼子,按理说这样人家教养出来的孩子都该是文采风流,书画双绝,是京城众多闺秀的春闺梦里人。



然而秦子轩却恰恰相反,他不爱文,也不习武,偏爱行商,其性情却也以散漫不羁、不拘礼法著称,尤爱流连各大商会和各地帮派,更是是出了名的风流人物,其也确有行商之能,短短几年,便打造出了很可观的商业帝国,与苏家不同的是,秦子轩额势力分布大多在北方。



沈清欢本不欲与这般人物多有牵扯,以免平添不必要的麻烦,但对方既已主动开口,且身份尊贵,礼数上不可怠慢。



沈清欢压下心中些许想法,微微屈膝,行了一个标准的福礼,声音清冷地说道:“小女子姓沈,不知秦三公子大驾光临,有何指教?”



秦子轩见她礼仪周全却疏离,眼中的兴趣反而更浓,笑道:“指教不敢当。在下秦子轩,方才路过,见这铺面颇有新意,小姐更是风华绝代,一时心喜,故而冒昧进来一观。没想到竟能偶遇沈小姐这般人物,真乃秦某之幸。”



秦子轩的话语直接得近乎孟浪,若换做其他闺秀,早已面红耳赤或拂袖而去,但从他嘴里说出来,却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坦诚和自信,没有丝毫让人不舒服的地方,更让人难以轻易生厌。



沈清欢不欲与他多作纠缠,维持着表面的客气,淡淡道:“秦公子谬赞了。小女子不过打理些俗务,当不得公子如此盛誉。店内杂乱,尚未收拾停当,不便招待贵客,公子若无他事,还请自便。”



说罢,沈清欢便欲转身继续与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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