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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章 血洗野火镇
他对玛格丽特说道:“以后如果还有人欺负你们,就到草莓镇的‘野马’酒馆,找一个叫洛奇的人。他会帮你们。”



说完,他调转马头,跟上了大部队。



消失在了旷野中。



玛格丽特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他们远去的方向,久久没有离去。



一千鹰洋的悬赏金,再加上之前从工地的那一千八百抚恤金。



两千八百鹰洋。



这笔钱,对于一个普通的西部拓荒者来说,已经是一笔足以安身立命、置办一个小农场的巨款。



但对于洛森来说,还远远不够。



距离升级核心所需的三千美金(约等于三千鹰洋),还差着二百块。



这还不算购买武器弹药、维持死士团队日常开销的费用。



洛森叼着一根草茎,眯着眼睛看着蔚蓝的天空。



“该从哪里,再去弄点呢?”



思来想去。



一个肥硕的身影,再次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科尔曼·派克。



那个被他踩断了一条腿的农场主。



“都警告过你别报警了。”



洛森嘴角勾起一抹冷笑,“看来,你是真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啊。”



这段时间,通过散布在草莓镇周围的情报网,他已经将派克的老底摸了个一清二楚。



这个死胖子,远比表面上看起来更加富有。



他在草莓镇附近,拥有三千英亩的土地。



三千英亩。



在广袤的加州,这个数字或许还称不上是超级农场主。



但关键在于,派克的这三千英亩土地是实打实的、引了溪水灌溉的肥沃良田!



他之所以对玛琳·奥戴尔这片小小的农场如此执着。



就是因为玛琳的土地正好卡在他两片大田的中间。



只要拿下了这里,他就能将自己的农田连成一片。



洛森的眼睛微微眯起,精光一闪而逝。



根据《宅地法》。



理论上,他可以让麾下的每一个英裔死士,都去政府那里申请160英亩的无主土地。



只要他的死士够多,圈占下整个马林县都不是问题。



但问题在于,《宅地法》授予的,都是未经任何开发的处女地。



那意味着。



你需要自己动手,去砍伐树木。



清除灌木,拔掉石块,开垦荒地,修建房屋,挖掘水渠……



这是一个漫长,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的过程。



从申请到土地能真正产生收益,顺利的话,也需要至少两年的时间。



在这期间,土地都是一个只进不出的无底洞。



而科尔曼·派克的那三千英亩肥田,则完全不同。



那是已经开垦完毕、配套设施齐全、随时可以耕种并产生利润的成熟产业。



只要接手过来,立刻就能盈利。



“既然你喜欢抢人家的地。”



洛森将嘴里的草茎吐掉,“就要有被人抢的觉悟。”



土地不同于现金和黄金。



它的过户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且合法的官方手续。



单纯的杀人蛮抢,只会成为被通缉的罪犯。



而无法成为土地的合法主人。



洛森的心中。



一个更加大胆的计划,开始悄然成型。



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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