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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章 控诉:今天你凶我了
神里写满了质疑。



“我只是不会生火,但我会炒菜。”



话落,她用葫芦做的舀子舀了两瓢水倒进锅里。



然后将肉放在水里。



还放了葱姜蒜,还倒了一点点白酒。



这酒是她在厨房找到的,散白,她闻了下,味道很呛,应该是高度酒。



所以她只倒了一点点。



沈明征在一旁看着她,时不时的挑眉。



他不太懂她这样做的目的。



丁一一看出他的疑惑,边做边给他讲解:“首先将肉焯水,可以去除肉里面的杂质和血水,也能去腥。”



“这样做出来的红烧肉口感更好、也更美味。”



她知道,在这个年代家家户户条件不好,吃肉比较少,也不太擅长做肉,有些人家做肉菜不焯水,就算焯水,上面的浮沫也舍不得撇掉。



水开口,丁一一将上面的浮沫撇干净:“这浮沫吃了对人体不好,而且有一股铁锈味,影响肉的口感,所以要倒掉。”



然后她将肉捞出来,改刀切小块,再将锅里的水舀出来。



将小块肉放进锅里煸炒,炒至金黄色,将肉盛出。



接着是炒糖色、然后再煮炖 。



她用的是刚才盛出来的煮肉的水来煮炖,原汤化原食,这样不仅美味,还有营养。



丁一一做的很快,沈明征在一旁看着,时不时的添点柴火,其余时间都在看她,眼里有化不开的情绪。



一个人经历过生死后,真的会有这么大的改变吗?



丁一一察觉到了他打量的视线,当做没看到。



反正他没有证据证明她不是原主。



不管她的变化多大,他都只能是猜疑。



直到浓郁的肉香味传来,沈明征才回过神来。



他从没闻过这么香的肉味,明明昨天他从食堂也打了红烧肉回来,却不是这个味道。



由于是在院子外面做的,这股香味传到了周围的邻居家,好几户都出门查看。



当看见沈明征端着一盘红亮诱人的红烧肉进屋时,大家都咽了咽口水。



没想到沈明征不仅没打丁一一,还给她干活?



接着丁一一又做了一道黄瓜炒鸡蛋。



味道也很香,因为她放了很多油。



炒鸡蛋必须要多放油才好吃。



在沈明征看来,她至少放了五顿饭该用的油量。



主食是之前剩的馒头,在炖红烧肉的时候已经放在锅盖上热过了。



当两人坐在桌前吃饭时,沈明征看着丁一一做好的菜,仍觉得不可思议。



记忆中盛气凌人的资本家大小姐,可是从来不下厨房的,她那双写字的手,居然会为他做饭?



“快尝尝看。”丁一一催促着。



其实丁一一不抱太大希望,毕竟家里的调料不是很全。



可是当她尝了一口后,那味道连她自己都惊呆了。



很好吃!



这个时代的猪是没有喂过饲料的,吃起来就是和后世的饲料猪肉不一样。



沈明征夹起一块肉尝了尝,也被这口味惊艳了。



他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



接着,他又尝了口黄瓜炒鸡蛋,依旧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一次。



“怎么样?”丁一一想听他的评价。



沈明征用力点点头:“很好吃。”



丁一一满足的笑了,原来厨艺被认可是一件这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她去厨房拿了两个碗出来,往其中一个碗里夹了大半碗的红烧肉,另一个碗里夹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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