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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95章 来做个选择吧
许忠平这会整个人都不好了,在他看来,这个案子不管怎么打,那最后的情况也就是这样了。



仲裁委那边判9万多,那基本上可以说,这个叫梁萱萱的当事人只能拿到9万多。



法院是不可能在仲裁委判了9万多的情况下,强行支持190万多。



结果呢?就因为5块钱的诉讼费问题,对方现在把自己这边告了,而且要自己这边来赔这100多万。



这真的是太离谱了,说实话,许忠平就没有见过这么离谱的事,这钱又不是他弄的,凭什么他来出。



但对面毕竟是周云,所以许忠平这边其实还是有点担心的。



最关键的是,对方在起诉状里面,并没有把对方的所有观点都写出来。



这里要再次说明一下,开庭之前,你的证据是必须得全都提交的。



也就是说,像影视剧中那种律师一样,开庭之后说我这里有一份关键证据可以证明什么什么的,这在现实中是绝对不行的。



证据突袭,轻的法官或许会饶了你,重的法官直接说,你这证据我们不认。



再不济,对方还可以申请延期,你这当庭拿出新证据有什么用?没有任何作用。



但是观点这个东西就没有要求那么严格了。



很多一些老律师甚至都习惯了在起诉状中,不把自己的观点写那么明确。



所以如果经常参加庭审的同学,基本上都会知道,庭审的时候,法官会经常问一句,你现在要表述的是不是都已经在书面材料中了。



如果是,那你就不用在庭审的时候说了,浪费时间,如果不是,那你就当庭说。



当然,在正常情况下,这个观点什么的,其实没什么大用,大部分官司还是要看证据的。



有关键证据,那基本上就是碾压。没有关键证据,你说什么都是白搭。



周某人,为什么这次很罕见的没有在起诉状中把自己的观点都写清楚呢,原因很简单,就是想给这位许主任挖个坑。



从对方之前蹭热度的行为就可以发现,这位许主任是想把自己那个规模不是很大的律所打造成网红律所的。



这一点很好理解,很多律所其实都想做网红所,但是没办法,这个真的不是你想做就能做的。



有些律师的业务能力很高,但是并不代表他们就能做网红,做网红律师其实和你的专业水平关系并不很大。



关键的关键是,你得会讲故事,换句话说,你得会博人眼球,你得会吸引人。



扯远了,而周云给对方挖的坑就是,他赌对方肯定会把这个案子发出来。



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案子真的特别吸引人的眼球,而且还牵扯到了周云。



仔细想想,我这边也就是因为5块钱的诉讼费没有通知当事人,结果呢?就因为这个,那个周云居然起诉我,要我们律所赔190多万。



这公平吗,一点都不公平。



5块钱,190多万,这权责很明显的不对等,或者换句话说,这是否符合公平原则?



反正许忠平这会已经想到了很多能吸引眼球的地方,到时候就让大家评评理,看看那个周云是怎么欺负他这个小律所的。



当然,这个案子的关键就在于官司能不能赢,而在许忠平看来,这个案子,他周云那边或许能让法院判自己这边赔点钱,但绝对不可能赔那么多。



顶多赔个10万已经是顶天了。



而对他来说,面对周云的时候只赔10万,那已经算赢了,到时候他直接就可以在网上说自己赢了周云。



至于周云那边怎么说,那就不知道了,也不会在意。



许忠平同样都已经想好了,他在把这个事发到网上的时候,表明一下自己的态度,那就是愿意赔钱,但是不认这么多。



自己愿意赔不超过10万,然后等法院判下来,假如低于10万,那自己照样会赔10万。



只要能吸引来流量,那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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